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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之财团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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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8 13: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华图教育网整理了2017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模拟题、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等,希望帮助考生快速顺利的掌握2017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2017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之财团抵押
    财团抵押的标的不是某一个物,也不同于共同抵押,而是将企业现有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及其他权利视为一个整体,于其上成立抵押权。企业财团是由众多具体财产构成的财产的集合体。这个集合体有其独立的、特殊的价值,往往高于各个财产单独价值的总和。因而,以财团为标的,往往比单独于各个财产上分别设定抵押的效益更好。这也是财团抵押的优势所在。
    《担保法》第34条第2项在规定抵押物的范围时,规定多项财产可以一并抵押。这可以认为在我国担保法上没有排除设定财团抵押。
    公共基础知识考题日趋多样化和灵活。考生们对如何快速掌握2017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知识点、有效提高考试成绩非常关注!华图教育网从考生备考角度出发,整理了2017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帮助考生快速突破记忆瓶颈,获取考试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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