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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举报旺旺信息泄露,彰显信息泄露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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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5 23: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9月11日,广西南宁的谢先生,因看到超市销售的旺旺雪饼包装袋正面显着位置用较大字体标着“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的广告语,便买了一袋单价5元的雪饼。可是吃了雪饼并没转运,一气之下,谢先生写了封实名投诉举报函。诡异的是,9月23日,谢先生居然在某微信群里看到了他寄给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这封举报函,落款处姓名、电话等信息竟然都没打马赛克。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他开始了维权之路。(10月26日《中国青年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屈正州:从《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看,谢先生所表达的诉求于法有据,具有规范商品营销的积极意义,有何可嘲笑的呢?在这方面,有一个堪称范本的典型案例--“红牛给你双翅膀”,曾广为人知。但在前年,纽约一位消费者将红牛公司告到法院,称自己在过去10年中连续饮用红牛,但“并未长出翅膀”。不仅如此,红牛还在加州遭遇两场集体诉讼。最终,红牛与该消费者达成和解,赔偿1300万美元。外国消费者的较真儿劲头,是否也应予以国内厂家相关的启示?对谢先生的举报,有关部门要么不予受理,要么杳无音讯,更为恶劣的是,谢先生的个人信息竟也被泄露,这又何止是谢先生个人的悲哀?唯有按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的规定,严肃追究泄露举报人信息者的责任,才能维护举报人的利益,保护其维护健康、有序市场秩序的积极性,进而唤起更多消费者为营造一个公正的消费环境而努力。
    @人民网蒋萌:起个吉祥名,讨个好彩头,本来无伤大雅,但这种事不能做过头。尤其在产品广告宣传上,不能吹嘘“买了我的东西,就一定能怎样”。说到底,这已超出“广告创意”范畴,而是属于对消费者的合同性承诺。如果商家的承诺不能兑现,消费者自然不满并有权投诉。此时,如果商家声称“广告词是闹着玩”,究竟是耍赖,还是把消费者当二百五?很多时候,是消费者太宽容,使一些滑头商家得寸进尺。而且,一些消费者自己不懂得维护应有权益,对其他消费者与商家较真儿,还采取嘲弄的态度,是不是冒傻气?作为监管部门,理当维护消费者权益,为消费者举报尽调查之责,有责任和义务纠正、处罚商家的不当行为。可就本例而言,有关部门不理谢先生的举报也就算了,举报函还被泄露,与其说这是“工作失误”,倒不如说是一种蕴含恶意的渎职。这件事不该被视为“笑料”,而应进行调查。
    @楚天金报王聃:吃了旺旺雪饼,结果运气没有变旺,消费者于是觉得这是广告欺骗。此种认知是否成立?应该说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话题。有人会把这当作一个笑话,因为从来没有人对“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的广告语当真;也有人会引用《广告法》中的相应条款,称广告使用引用语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吃了旺旺雪饼运气没有变旺,就是广告宣传失实。对此争论或许没有结果。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次郑重的公民举报,然而,如此一封举报信竟然被全文披露到了网上。
    按照今年3月开始实施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举报人的信息要严格保密,从法律角度绝对不允许泄露。那么,谢先生的举报信为何出现在了微信群里,并且落款处姓名、电话等信息一览无余?9月27日,谢先生收到了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这意味着他的举报信已经寄至该局,并且被拆开阅读。那么不管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着怎样的说辞,都难逃泄露该封举报信的嫌疑。
    如果抹去“举报旺旺雪饼”新闻上的喧嚣,这俨然是一起对举报人保护乏力的案例。按照专家的说法,实名举报者至少应该拥有三重保护:举报信息保密、举报人安全保障与举报人紧急安全保护。如此,举报才能成为被激励的事情,举报者的权利才算被保全。虽然现在尚不能确定,谢先生举报旺旺雪饼广告语的信件,是在哪一个环节被泄露,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谢先生的举报内容是以一种近乎“裸奔”的形式被公布,如此结局实在太糟糕。
    或许有人会表示,“举报吃了旺旺雪饼运气没变旺”,它本身就是一种无聊的举动,即便举报被公开,亦无需较真。这种观点看起来颇有道理,实际上却似是而非。因为从本质而论,只要是公民采取合法的手段向职能部门进行实名申诉,不管申诉内容如何,它都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举报,举报者因此而享受的被保护权利,并没有什么两样。只要是实名举报,“不完美的举报”也有免于被公开的权利,这是法律天然赋予举报者的权利,它不受具体情形的影响。
    @荆楚网邓海建:吃雪饼没变旺“,这是广告法要伤脑筋的问题;而向食药监举报却惨遭泄密,这是法治环境要警惕的顽疾。2015年,北京市检察院曾通报称,过去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69件775人。其中,约有三分之一的立案侦查案件线索来自于举报。为保障举报人隐私不外泄,检察机关设置了专门的保密柜和密码锁放置举报线索,而查看线索更是需要经过层层审批。此举深得民心,也一度引发舆论热议:职能部门究竟该以怎样的制度和技术,保障举报人的隐私等合法权益?谢先生”吃雪饼没变旺“的举报,既然被晾晒在网络上,依照当下的网监条件,倒查起来似乎也不太难。难就难在--相关部门有没有这个追查的勇气和魄力?有一点是肯定的,若此事果真成了儿戏、谢先生的委屈甚至成了段子手的创造素材,这就不单单是监督举报的耻辱、更是法治信仰的硬伤。
    谁公开了”吃雪饼没变旺“的举报信?这个问题不能含混不清,更不能敷衍带过。越是法治清朗、正义得彰,越要善待每个实名的举报人。建议地方监察部门不要忙着解决”路边买菜“、”自费聚餐“等问题,倒是好好顺藤摸瓜,把实名举报者的恐慌与忧虑,消弭在温润如铁的制度刚性里。
    @红网曾天昆:个人信息安全一直是大家广泛专注的问题,就在9月28日,新华网便报道了一则银行员工卖征信信息的新闻,曝光个人信息贩卖链条。是什么人胆敢如此肆意妄为呢?认真思考后不难推测,此事大概率是负责处理信访举报件的工作人员干的,当然他没有贩卖,并不图钱,也许单纯为了好玩,那假如恶毒地猜测呢?--有人写了举报信,增加了他的工作量,于是他便想出了如此不堪的报复手段。
    但泄露信息的行为又传递出了什么信息呢?它轻松地证明了一个公民向政府部门投诉举报后,其个人信息极易被泄露。那如果被举报个人和单位对举报人采取报复措施,那又该怎么办?往深处想,此事带来的不良影响可能是极其恶劣的。当然,我们尽量相信泄露举报信之人没有倨傲之心,他可能是无意的,无意并不是指他拍摄举报信并传播出去的举动是无意的,而是不知道自己此举竟然违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护公民举报权利的规定》,无意因为他无知,所以无畏。
    从这起旺旺举报投诉事件中,我们要看到在这个功利的社会中,还有人保持淳朴的认真,更要看到某些人还对公民基本权利怀有蔑视之心,政府部门管理力度的不足,以及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道远。
    知满天解析:原意是想借着广告语的”吉言“来让自己的运气变”旺“,没想到好运气没来,一不小心,却成了”网红“。不仅举报函落款处他的姓名、电话等身份信息被公开,甚至还接二连三收到嘲笑他的骚扰短信。说起来,谢先生的行为仿佛一个笑话,可是仔细想想,却有另一番味道。
    说实话,”广而告之“,向公众传播信息,这广告本身并没有什么罪责。当然,这也有个前提,就是传递的信息是真实的,而不是夸大其词甚至沦为虚假。回顾广告发展史,有些广告让人百看不厌,成为了记忆中的经典。然而却有一些广告商为了推销产品,不惜制造噱头,做出来的广告则让人反胃。就拿旺旺雪饼广告来说,深究起来既有虚假成分又有迷信色彩,消费者的举报看似”可笑“实则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事情的发展除了广告存在问题,最重要的暴漏了举报人保护制度的缺陷,体现出信息泄露所造成的恶果。信息泄露不仅在众多网络社交平台体现,教育、医疗、就业领域等也成了敏感信息的”泄露重灾区“。可以说,保护个人信息已经迫在眉睫。
    与其说此事是个案的偶然曝光,还不如说是信息泄露的必然。这起信息泄露事件,让我们再一次看到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我们也看到个人信息被泄露后维权的艰难,这是一种尴尬的现实,也再一次给我们敲醒了警钟。不仅是行政举报方面,包括其他很多领域,个人信息被泄露的现实都存在,都需要我们采取措施,需要从立法的层面、监管的角度、刑事保护等各个方面来完善我们现有的做法,更好的保护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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