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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刑法复习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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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5 23: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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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行政能力测试复习资料| 申论答题技巧

法律知识 政治知识 |科技知识 经济知识 |公基复习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刑法复习攻略》,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刑法部分知识点在整个公共基础法律部分还是处于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而刑法部分题目除了记忆型的题型外,更容易以案例题的形式考察大家。那么案例题就比单纯的记忆型题目要难做一点,记忆型题目只要记住知识点就能选对,而案例题需要在记忆的基础上做到理解掌握知识点,这样才能从案例还原回知识点,选出正确答案。那么刑法部分重要额知识点有哪些呢?
一、刑法的适用范围
这一部分在考察时候经常出案例题,问有管辖权的国家有哪些,我国刑法是否适用。做这种题目需要分清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的区别都在哪,并且牢记对于管辖问题,只把握“能不能管的问题”,而不要关注“我国是否真的会管”。
二、犯罪的构成要件
对于犯罪的构成要件中,犯罪主体需要牢记自然人犯罪的区分年龄段,不同年龄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同时不能忘记精神状态也是考虑是否负刑事责任的一个标准。对犯罪的主观方面需要能区分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同时要能区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一部分都是用案例的形式考察。对于犯罪的客观方面,需要知道除了积极地作为的犯罪外,不作为也有可能构成犯罪。而要想承担刑事责任,犯罪行为与结果之间必须要有因果关系。
三、犯罪的排除事由
对于犯罪的排除事由,需要在案例题中能判断的出来什么是正当防卫、什么是紧急避险、什么是故意犯罪。不能误把故意犯罪当成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同时正当防卫一定是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而紧急避险是不得已损害另一合法权益。
四、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
犯罪的形态分为两种,一种完成形态叫既遂,其他属于未完成形态,包括了预备、中止、未遂。需要在案例题中,能把握属于哪个阶段,预备一定是发生在预备阶段、未遂一定是发生在实施阶段、而中止可以发生在整个过程中。并且如果已经既遂,就不可能再构成其他形态。故意犯罪时如果悔过想要中止犯罪,必须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如果杀人后后悔了,紧急送医,结果人还是死掉了。此时构成既遂,而非犯罪中止。
五、刑罚
五种主刑需要掌握,管制不实行关押,犯罪分子住在自己家中,可以上班。死刑分为两种一个是死立即、一个是死缓。对于死刑需要重点把握,哪些不可以被判死刑,死立即谁复核、死缓谁复核,死缓期满后如何执行。
这就是刑罚总论部分复习的一个重点,希望各位可以认真复习,刑法部分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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