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16|回复: 0

2015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相关备考知识——合同法

[复制链接]

63万

主题

63万

帖子

190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07966
发表于 2017-4-12 22: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相关备考知识——合同法
 各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正在进行中,为了广大考生能更好的复习备考,华图小编为您精编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备考知识,以下是法律中的合同法详解,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考试顺利!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1、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其内容是明确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内容具有权利义务统一性、对应性。
    3、劳动合同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即劳动合同内容等主要以劳动法律、法规为依据,且均有强制性规定,法律虽允许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但协商的内容不得违反或排斥强制性规范,否则无效。
     三、合同法相关基本知识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而是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效力未定合同: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②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③无权处分人订立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经追认权人追认后,自始有效,否则,自始无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新都网

GMT+8, 2025-2-14 03:45 , Processed in 0.068641 second(s), 9 queries , Win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