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内蒙·单选题】
( )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 年满18周岁成年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
B. 不满10周岁且精神正常的未成年人
C.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精神病人
D. 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
【考点】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B
【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选项AD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C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答案选择C项。 二、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年龄
【2009湖北·单选题】
中学生A于1988年4月5日出生,2005年3月28日重伤一名同学,2005年4月2日被捕。则A ( )。
A. 应负刑事责任
B. 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C. 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从轻处罚
D. 不负刑事责任
【考点】刑事责任年龄
【答案】C
【解析】我国《刑法》第17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计算应当以其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为准,而不应以其被逮捕的时间为准。本题中,中学生A于2005年3月28日实施了故意伤害,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故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从轻处罚。故答案选择C项。
以上就是京佳教育张子华老师对自然人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年龄这一考点的辨析。希望能够给广大复习考试的同学们带来帮助。更多高频考点及相关课程请关注京佳教育相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