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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简述: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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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0 21: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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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政法干警考试⑨群 255571886
2017年政法干警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啦,打算报名的考生们,从现在开始就要好好备考了,中公政法干警带领考生一起复习备考各个科目的知识点,帮你夯实基础,从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
简述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答: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在于:
(1)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效果是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相应地原所有人的权利归于消灭。
(2)受让财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物权法》条规定:“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3)让与人对原所有人负赔偿责任。原所有人因受让人善意取得其财产所有权而遭受损失时,法律对原权利人提供了一种债权上的救济,即权利人可以要求让与人承担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或返还不当得利。
(4)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其他法律关系依其法律行为加以确定。善意受让人依据其与让与人之间的法律行为(如买卖、互易)所应负担的价金支付义务或其他义务,与非善意取得的情形并无二致,善意受让人不得拒绝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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