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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阳泉市党群系统公务员考试和选调生考试体检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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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0 18: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山西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山西省2016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考公告》的有关要求,2016年度阳泉市党群系统考录公务员和选调生体检、考察工作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录公务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选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录公务员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选调生为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3日早7:00前
2、地点:阳泉市委大楼前(为人民服务石碑处)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及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报考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体检时还须同时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
(五)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考生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自愿放弃。
2、体检前8--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酒、保持空腹。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5、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其体检资格。
二、考察安排
考察工作拟于8月开展,届时考察组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情况,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3—5677102
原标题:2016年度阳泉市党群系统考录公务员和选调生体检考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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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度阳泉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对象名单q.xls (70.5 KB, 下载次数: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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