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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狗肉之争勿以道德名义突破法律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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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12:4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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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链接
2014年6月21日是农历夏至,广西玉林迎来“荔枝狗肉节”。玉林人素有吃狗肉习俗,这一民间习俗引来各方争议,多名动物保护主义者呼吁当地民众不吃狗肉、取消狗肉节,并称之为“舌尖上的罪过”。一些动物保护志愿者有的闯入养狗农民家中意图抢救犬只,有的与屠宰场狗贩对峙引起警方到场。不少商家在半夜里收到了来自动物保护组织、爱狗人士和志愿者上百条短信,短信内容包括抵制狗肉节、呼吁保护动物等内容,甚至出现人身攻击和威胁,有的商家无奈只好报停手机号。

    深度解析
[极端爱狗方式也是不文明的表现]
塞缪尔·亨廷顿在其著作《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说,文明是多元的,其本质是“包容广泛的,即,如果不涉及全面的文明,它们的任何构成单位都不能被充分理解。”
“狗肉之争”可以说是社会转型期的一场极为正常的争论,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吃狗肉的冲突,说到底是文化文明的冲突。中国近年来出现了很多保护动物的志愿组织,这种完全源于民间的道义自觉是文明最直观的体现,也是将正义和福利扩展到对与人类关系密切的动物的关怀上。但是一个宣称道德和文明的群体,为了强加自己的所谓“先进观念”给一个被认为是“不道德、不文明”的群体,从舆论抵制、批判,走向粗暴的人身财产威胁,本身就是不道德和不文明。
[问题]
中公教育专家认为,当前的问题在于,以道德为名突破法律底线,让爱狗者的行为无法真正获得支持,而过激的行为也助长了社会的暴戾之气,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背离了其行为的初衷,并埋下了群体对立的隐患。确切地说,国内的爱狗人士和公益人士,还缺乏必要的维权智慧,自然也就难以起到“一呼百应”的效果。更重要的是,狗肉之争是社会治理的一道考题,如何通过一场“狗官司”的争论,让整个社会都能达成共识,对政府的治理能力也是一种挑战。
[反思]
狗肉之争带来的最重要的反思在于,为何我们在讨论文明的时候总是脱离文明的界限以及文明该有的包容,为何我们对于文明的争论方式总是一言不合便拳脚相向。事实上,狗肉之争在现实中,可以找到很多类似的现象,比如仇官之下,形成了遇官则疑;还比如仇医之下,就会有“杀医案六成人高兴”。结果你会发现,原来被人无比尊重的教师,也成为被口诛笔伐的对象,如果再加上公交车上为争座的拳脚相加,国人越来越像“愤怒的小鸟”,每个人都无法免除被伤害的恐惧,而每个人的权利也都有被伤害的可能。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恐怕还在于法律归法律、道德归道德的权利边界没有得到真正的体现。
[延伸阅读:他山之石]
韩国一直面临着“拒吃狗肉”的民间运动,但有一点在于,政府在治理过程中明确了严格的权利边界:你可以动用一切媒体力量去鼓吹、去劝诫,但不能给狗肉馆的店主打骚扰电话,或动用物理手段阻止他人吃狗,否则就会被法办。你可以吃狗肉和卖狗,但不能虐待动物,且应符合食品安全的标准。恪守权利边界,才会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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