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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埋儿奉母”式孝道教育勿走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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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12: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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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链接
为了弘扬孝道,弘扬中国传统文化,2014年10月份,安徽省六安市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但其中一则“埋儿奉母”的古诗却让人难以接受,一些市民表示,如果真的按照这个典故说的去做,无疑就是犯罪。一些专家也表示,此类孝道弘扬,属于文化糟粕,不能倡导如此愚孝。
2014年9月份媒体报道称广东东莞蒙正国学馆“女德学堂”中,“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逆来顺受,绝不离婚”被奉为“女德”四条基本原则。目前这类女德班正在全国遍地开花:从北京、山东、河北一直绵延到陕西、广东和海南。全国妇联机关报《中国妇女报》头版刊发评论员文章,直言“女德班”是一场封建糟粕沉渣泛起的闹剧。

    深度解析
[权威论述]
我们要对传统文化进行科学分析,对有益的东西、好的东西予以继承和发扬,对负面的、不好的东西加以抵御和克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不能采取全盘接受或者全盘抛弃的绝对主义态度。
——习近平
[对待传统文化要辩证看待]
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孝道”理应在每一个国人心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从这个角度看,无论是政府机构通过公益广告对孝道的宣扬,还是学校教育用身体力行的方式来普及孝道的基本理念,这种带有良善初衷的教育方式都是值得肯定和提倡的。可需要警惕的是,这并不等于一些机构为了达到预设的效果或形成表面上的文化盛况,就可以无视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糟粕,将那些有悖于现代社会伦理的孝道故事广为宣扬。
[广告令人反感的原因]
一是这种道德行为,是以违法的姿态出现的。孩子不是父母的私产,更不是可以生杀予夺的财物。在法治理念愈发成为共识的今天,“埋儿奉母”的悲剧,难逃知法犯法的诘问。
二是这种故事过于极端,近乎以变态的伦理取向来达成道德宣教的价值目的。以今天的眼光观之,它不仅不能传扬孝悌文化,反而令人心生怯意。
[反映出政府行为公益广告发展存在弊端]
很多政府行为的公益广告,仅停留在传播信息和教化层面,“公益指数”严重不达标,带有很强的功利性,文案和台词更是粗制滥造得可怕。
毋庸讳言,一座城市的公益广告水平,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城市文化发展水平。如果城市居民只能接受最浅白、最生硬、最脸谱化的公益广告,说明这个城市的文明氛围和基础还很贫瘠。然而实际情况是,市民根本没有选择与评价的权利,官员的审美水准和文化态度——是滥竽充数地完成任务,还是将公益广告当作一种城市文化来做,才是决定城市公益广告水平的关键。
[措施]
在道德渐成奢侈品,孝道之义被误解的当下社会中,要弘扬和传承孝文化,也完全没必要重弹那些早该扔进垃圾桶的孝道故事。
一是政府机构作为这个时代道德建设和孝道弘扬的重要责任人,其首要任务乃是将那些被涂抹上神圣意味的教化故事请下神坛,并通过自我责任的落实,给新时代的孝赋予特殊的意义。
二是要摒弃“孝”即是服从的腐朽观念。尊重父母,并不是说对他们一味服从,从而衍生出众多的愚昧行为。真正的孝,应该转化成爱,这种爱,不但包括爱父母和爱自己,也应包含爱他人。否则,这种孝便不是孝,而是顺从文化下滋生出来的“愚”。
三是要完成当下孝道存在根基的认知启蒙,其核心的一点便是要知晓孝道延续之条件,是建立在人格平等的价值观上,而不是构拟在对传统文化绝对服从的愚昧意识里。因为只有人格平等,家长与孩子之间才会有基本的人格尊严,也唯有人格平等,孝道才不会背离自由、独立、博爱的社会认知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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