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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母婴室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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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4 02:4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背景链接】
2016年2月,演员马伊琍在微博发表长文,批国内的机场和火车站的母婴室形同虚设。获得十几万网友点赞。马伊琍表示,自己对于国内机场母婴室的设计十分失望。她在机场因为小女儿突然拉肚子,抱着她来到母婴室,却发现很多必要的设备都没有,只能“转战”女厕所。近年来,类似“母婴室不为母婴设”的情形屡屡发生在我们身边:盲人专用通道盲人用不了、便民室不便民、服务区少服务……
2015年12月1日晚,北京市规划委在其官微上发布《城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设计规程》(征求意见稿),其中建议在客流量较大的车站设置母婴室,一般车站在无障碍卫生间内设置母婴功能设施。


【深度解析】
[综合分析]
公共场所哺乳,是母亲和婴儿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剥夺。在公共场所设立专供母亲哺乳之用的母婴室,无疑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应有之举和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指标之一。
近年来,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各种新式建筑层出不穷,当我们走进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时,往往会惊叹建筑物的富丽堂皇,可是这些“高大上”的建筑中又有多少能够照顾到类似母婴室这样的细节呢?事实上,这些场所缺失的岂止是母婴室,一些公园厕所配套不足;某座大桥主体完工,引桥没有建设,导致行人无法通过;横七竖八的井盖纵横交错于马路上,影响交通和美观等等……种种现象表明,缺乏的是城市的“温度”,是人性化的服务。
[原因分析]
公共场所母婴室“形同虚设”,直接原因是公共场所管理者对设置母婴室的认识还不深刻,对母婴室的设置、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再者,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缺乏法律和制度保障,导致很多公共场所还没有设置母婴室,已经设置的母婴室也“形同虚设”。
[对策措施]
对此,中公教育专家认为应从以下方面改善:
一是全社会提高保障哺乳权和保护母亲的意识。
二是城市规划需要建设者细心设计,全面规划,设计理念更要与时俱进,建设不要只停留在“有”上,而是要更注重实用,从使用者的角度去感受,去完善。
三是需要法律和制度的补位。应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必须设置母婴室、母婴座位,并对其管理和运营出台制度,进而让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在规划之初就能给母婴室留出一席之地。同时,配套惩罚机制,施加压力,予以倒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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