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西省考行测特殊题型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部分省份在行测考试中会在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的文章阅读部分设置一些特殊题型,着重考查考生对于特殊考点的掌握,今天华图教育为同学们整理了公文文种判定题型的相关内容。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例题】强化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以关系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商品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互联网、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侵权假冒高发多发领域和地区的监管,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深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清理生产源头,铲除销售网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执法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协作,促进执法监管和行业管理等信息共享,在执法检查、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等方面互相提供支持。执法监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对于重大案件线索,必要时要共同研究案情,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部门的指导,(甲)监管职责。(乙)权力清单,(丙)监管漏洞,确保综合执法机构权威高效、运转协调,提高执法效能。
推进区域间执法协调联动。针对侵权假冒行为的特点,加强区域间执法协作,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完善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机制,推动执法程序和标准统一化,加强交界区域基层执法协作,消除监管空白地带,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结合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等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合作,总结经验,适时向全国推广。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间有关案件咨询、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证据的固定和移送,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中有关涉案物品处置制度,探索建立涉案物品保管“公物仓”和有毒有害物品统一销毁处理制度。建成中央、省、市县四级联网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提高衔接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本公文的文种最可能是
A.公告 B.请示 C.函 D.意见
答案:D。【解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本文是有关部门就解决商品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假冒问题提出的处理办法,属于“意见”。故本题选 D。
同学们在备考时除关注历年考题外,也可以关注华图教育网站上发布的总结性资料,熟悉公文的文种类型。华图教育将持续更新相关考点,为考生备考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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