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论坛's Archiver
公务员考试论坛
›
军转干、选调生、村官、三支一扶等
› 2020年社区考试公基备考:关于物权法考点解析
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22-5-14 19:24:33
2020年社区考试公基备考:关于物权法考点解析
今天,我们来总结整理一下事业单位公基法律知识备考之物权法。
物权法
1.担保物权
a)抵押权:抵押的东西不用转移给别人,不动产为主。
b)质押权:抵押的东西必须转移给别人,动产为主。
c)留置权:行使留置权后由2个月的宽限期。
2.善意取得
a)动产和不动产
b)转让人无处分权
c)通过正常手续转让,财产已经完成交付或登记。
3.耕地承包经营权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20年社区考试公基备考:关于物权法考点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