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每日一练(2016.10.8)
此文是2016年10月8日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每日一练,希望大家好好练习,做好招警考试备考工作。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1.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只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的,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 )。
A.立即生效
B.待上诉期届满后生效
C.经法院同意后可以生效
D.不能生效
2.对于辩护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一般案件,看守所应当在( )。
A.5日以内安排会见
B.48小时以内安排会见
C.24小时以内安排会见
D.12小时以内安排会见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B
【解析】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问题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认为:如果仅就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或抗诉,只能就上诉、抗诉的刑事部分引起第二审程序,而未被上诉、抗诉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在上诉期、抗诉期满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确有错误,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如果第二审判决、裁定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并无不当,则只需就刑事部分进行处理。附带民事诉讼在性质上属于民事诉讼,既然一审被告人仅对刑事部分提起上诉而没有对民事部分提出异议,他放弃了上诉权的行使,这亦符合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故本题选B。
2.【答案】B
【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故本题选B。
以上就是今天的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每日一练,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预祝考生们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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