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改革开放4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历史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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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社会主义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不懈奋斗,推动中国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国际地位显著提升,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这些历史性成就的取得与历史性变革的发生,归根结底就是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驰而不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是确保党始终保持先进性与纯洁性的重要途径,也是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重要政治保证。40年来,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适应不同时代执政的内外环境,中国共产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廉洁政治建设道路,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持续发展进步提供了坚实保障。
探索新的历史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途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重大历史贡献是,决定把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并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战略决策,党的中心工作和执政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
“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受到严重破坏。粉碎“四人帮”后,全党开始拨乱反正,整顿党的组织和作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扭转党纪党风混乱的局面。1978年底,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以陈云同志为第一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标志着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正式恢复重建。
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历史上管党治党经验教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围绕改革开放环境下为什么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怎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基本问题,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廉洁政治为出发点,提出了一系列观点。其要点包括: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这两手都要硬;恢复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反对对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采取阳奉阴违、两面三刀的错误态度,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不懈地纠正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形式主义、家长制、特殊化、分散主义等各种不正之风。反对腐败是长期的、经常的斗争,不搞群众运动但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党风廉政建设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要做全党的表率;党要领导得好,就要接受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要靠发展,要靠改革。这些重要思想观点,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指明了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廉洁政治建设的基本工作思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把端正党风作为工作中心,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开展工作。一是集中力量处理文化大革命期间及此前的冤假错案,配合中央进行拨乱反正;二是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招工、招干、招生等“三招”中存在的问题,农转非、农村青年转城市下乡知识青年、临时工或合同工或民办教师转国家正式职工等“三转”问题以及职工住房建设和分配等方面的不正之风;三是开展以打击走私、套汇、贪污受贿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为重点的专项斗争;四是通过1983年至1987年的整党活动,推动党风实现好转;五是切实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既维护党的纪律又保护党员投身改革开放的积极性、创造性,保障和推动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当时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认为,精神上的堕落是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因素,因而提出要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主张加强廉政建设必须发扬党的思想政治优势,从教育入手,在思想上筑起一道坚固的拒腐防变的大堤。随着全党对制度建设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深化,党中央提出通过加强法制保障人民民主,走依法治腐的新路子,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上世纪80年代,党中央通过从思想和制度两方面挖掘党风和腐败的根源,有效推动反腐倡廉教育和制度建设融为一体的新途径。
开辟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路子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国际国内局势发生重大变化。一方面,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进入低潮,社会主义中国经受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另一方面,中国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开始起步,新旧体制处于快速转换时期。
毫无疑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大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推开,等价交换的市场原则也侵入党内政治生活,由此产生各种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污贿赂等更为严重的腐败现象。面对这些复杂的情况,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继承前人探索成果的基础上,围绕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科学把握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复杂形势,创造性地回答了为什么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怎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问题。其要点包括: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一起抓;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工作方针、主要任务、体制机制等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工作提供了依据与指导。
伴随着理论的发展,党中央对这一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工作进行了新的战略部署:一是明确反腐败斗争是党的重要政治任务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工作;二是1993年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合署办公,并逐步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即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党中央的部署,中央纪委及地方各级纪委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结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建设新特点,着重抓住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关键环节,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
确立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
进入21世纪,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既置身于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潮流之中,又面临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压力及其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同时,中国又处于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体制等深层变革过程中,诸多矛盾相互交织在一起,反腐败斗争形势比以往更加严峻。
党的十六大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领导全国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作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决策,提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要求。其要点包括: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号召全党学习贯彻党章,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弘扬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自觉接受监督;正确分析和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强化党内监督带动各方面监督,努力使领导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在党中央高度重视下,这一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上取得很大进展。纪检监察工作以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持惩治和预防工作一起抓。强调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方面工作,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实效性;配合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金融体制等改革,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建立巡视机构,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从严治党原则,严厉惩治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开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从总体上看,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好的,是经得起实践与人民检验的。但是,也应该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特别是一段时期以来,党的干部队伍中确实存在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严重,一些党员干部腐败堕落现象突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正是基于上述判断和认识,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决改变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以顽强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尊崇党章,忠实履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优异答卷。伴随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的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肃纪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了规律性认识,集中体现为“六个统一”,即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作风建设入手为全面从严治党破题。2012年12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中央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重拳反腐为全面从严治党破局。2012年12月6日,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这仅仅是一个开端。此后,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纷纷落马。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形成强大威慑。十八大期间,经党中央批准立案审查的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其中,十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3人,中央纪委委员9人。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住管党治党“牛鼻子”,以强有力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局面。
把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实现一届任期全覆盖。中央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案件中,超过60%的问题线索来自巡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创新方式方法,实现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推动巡视巡察形成上下联动的格局。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
织密国际追逃“天网”,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央和省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追拿归案一批外逃腐败分子。深化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积极参与制定相关规则,推动建立反腐败合作机制,主导制定《北京反腐败宣言》和《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构建起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机制。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坚持内涵发展,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调整内设机构,推进巡视和派驻监督全覆盖,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依靠组织制度创新,监督执纪力量大为增强。坚决贯彻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构建党统一领导、权威高效的国家反腐败机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加强了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进依规治党。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标本兼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组织制定修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把纠正“四风”的要求融入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写入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有序推动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党的十九大在总结历史与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战略部署。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稳中求进作为基本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聚焦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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