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8-11-3 22:33:42

2013辽宁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及解析(1)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作答。
    二、给定资料
    资料一
    近几年来,不少地方出现了“网络募捐热”:一些人纷纷自建网站,通过网上发布求助信息的方式开展募捐。对于这种做法,有些人认为应该提倡,也有些人认为应该禁止,还有些人主张既不应该提倡也不应该禁止。不管怎样,网络已经成为一个新的慈善平台,网上募捐日渐成为一种公益文化。2000年,河北省无极县中医院职工卢英红建立了名为“爱心无限”的个人网站,并利用业余时间到河北各地农村寻找贫困孩子,把家庭确实困难、综合素质良好的学生,作为资助对象在网上进行发布。全国各地网友寄来善款、文具、衣物后,他再分别转邮给孩子们,有的还专程上门送去。为了增加“爱心无限”网站的点击率,2002年,他拿出家里仅有的1万多元钱,购买了服务器托管在北京一家公司,并申请了国际域名。一批批被救助对象的信息上网了,大量爱心人士的现金汇入了卢英红的账号,再由他代理发往救助对象手中。他把每一笔资金、每一批衣服的来龙去脉都清清楚楚地公布到网站上。6年来,卢英红募捐到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已达30多万元。2005年11月27日,江苏启东的季吴畏因罹患白血病,在出生一年半之后就离开了人世。尽管这个小生命因为医学的无力挽回而逝去,但其短暂的一生,却经历了一次完善的网络救助和临终关怀。摇篮网上数千位年轻的妈妈向小吴畏伸出了援助之手,让吴畏的父母在不幸之中感受到了人问温情。截至11月27日,救助吴畏的捐款总额超过了11万元。
    其中,已使用资金7.8万元,剩余资金3.2万元。捐款和款项使用情况,在摇篮网上都有网友“我爱季吴畏”的详细公示。对于剩余的捐款,季吴畏父母表示将捐献给更需要的孩子,希望好心的妈妈(爸爸)以后继续关注其他需要关爱的孩子们。小吴畏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得到数万网友的关心和救助,除了相关儿童救助机构和热心网友的支持外,主要是由于摇篮网充分扮演了信息公开的中间人角色,既保护了当事人,也对广大网友负责。2006年7月,受4号台风“碧利斯”影响,广东韶关、清远等地遭受了罕见的洪涝灾害。位于粤北山区的小城乐昌,一夜之间被洪水淹没,成为受灾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各方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其中一个最引人注目之处,便是网络成为民间赈灾的一个新的平台。据不完全统计,7月底以来,热心人通过网络途径,向乐昌市捐赠的各种物资达13吨之多,包括衣物、被褥、药品、食品、瓶装水等灾区人民用得上的物品。洪灾无情,网络有情。网络募捐热,成为此次捐赠乐昌热潮中的一个亮点。
    2007年1月8日,银川市兴源回民中学“育龙阅览室”面向学生开放,阅览室的所有书籍都是由来自山西在该校支教的梁宏明等4名青年志愿者,通过互联网发起的“贫困学生帮扶行动”募集而来。志愿者们还表示将继续通过网络募集的方式,再为宁夏山村学校筹建更多的阅览室。“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是江泽民同志倡导的。1995年底,他在陕西、甘肃考察时指出,要在全国大中城市开展经常性的捐助活动,支援灾区和贫困地区。随后,以“扶贫济困送温暖”为主题的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在全国普遍展开。胡锦涛总书记对这项工作也高度重视,2006年11月29日,专门就组织社会捐助、确保受灾群众过冬衣被等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同年,民政部等7部委决定将共产党员“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与已经在全国开展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并确定每年的11月都要为困难群众筹集款物。一个全国性、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机制已经形成,并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种全新的联系方式,互联网的快捷广泛以及它的交互性,是其他任何媒体所无法比拟的,它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信息、娱乐、知识和技术。当一个人的呼喊马上可以传遍全世界,而且立即就能得到回应的时候,网络募捐就成为互联网应用的一个重要功能。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6年1月份的调查,我国网民总人数已达到11100万人。试想一下,如果每个上网用户都浏览一条网络求助信息,且每人只捐出一分钱,那就有111万元,更何况有些人并不只捐一分钱,那可就是相当大的一笔数目。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况且网络联系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它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向慈善机构在网上公布的一个固定账户打上自己愿意捐赠的数目,受助者立刻就能收到捐款。对于受助者可以说是解了燃眉之急,有助于他们比较快地摆脱所处的困境。
    资料二
    2005年9月15日,西南大学文学院女生陈某,以“卖身救母”的网名在天涯社区重庆版发帖子,为身患肝病的母亲求援。帖子称,妈妈因肝病生命垂危,陈某卖掉了家里的住房,筹集手术费,让妈妈接受肝移植手术。可术后恢复不理想,专家认为应该做二次肝移植术,需要几十万元手术费。陈某在求助信的结尾处写道:“我多么希望有好心人能救救我妈妈!我宁愿卖掉我自己。”帖子发出后,该学生的个人账号很快收到各地网友超过10万元的捐款。但随后一位网友发出的一篇题为《卖身救母的真相》的帖子,引来了众多网友对陈某“卖身救母”真实性的怀疑。该帖子说,陈某生活奢侈,身穿价值近千元的阿迪和耐克新款服装。该帖子称,陈某利用了媒体,其行为有欺骗性质。
    10月19日,天涯社区网上又出现了一篇《“卖身救母”事件调查实况》的帖子,发帖者与另一名网友赶赴重庆“独立调查”发现,陈某的母亲是泸州检察院职工,第一次手术的费用是30多万元,由于享受医疗保险,医保机构按照标准支付了15万元,检察院职工为她募捐2万多元。如果她进行第二次手术,需要30~40万元,医保能再支付15万元。但关于其母享受医保这一点,陈某始终没有提及。该调查引起了许多网友对陈某的不满,一些网友说:我们的社会需要真诚,我们应该建立一种完善的捐助机制,受助人理应公开情况。网友的讨伐与质疑,集中在陈某有选择地公开求援信息,影响了捐助人的知情权。这些声音在10月23日陈某的母亲去世之后开始变弱,但仍有网友不肯罢休,甚至表示要将陈某告上法庭。对此,陈某和她的亲戚表示,将选择一个适当渠道公布详细账目,同时希望能有司法部门介入调查,将真相告诉公众。他们还呼吁能够出现专门的机构监管网上民间捐赠,这样当事人就不会再受到类似的伤害。
    自9月15日陈某在网上发出求助的帖子至其母手术后去世,再到后来迫于巨大的舆论和心理压力陈某休学回家,网络上各种观点包括对陈某、对“独立调查人”的支持与“讨伐”等,展开了尖锐激烈的争论,甚至出现了许多非理性的谩骂攻击。包括央视和许多重要的平面媒体也对此事件进行了深入采访报道,网络募捐一时成为社会上最引人关注的焦点,陈某则成为当年我国最“著名”的网络人物之一。
    资料三
    前不久,在“无忧团购”网站上,网友“雪儿妈”自述:雪儿已经持续7天发热,并且都在38.C左右,头一晚上身上开始冒出了小红点,患白血病的可能性有70%,治疗这种病需要20万元。“雪儿妈”还发布了团购奶粉和超低价“帮宝适”婴儿尿片的消息,希望网友们通过购买自己己代理的产品来帮助自己。这件事打动了不少网民,他们纷纷捐钱,近200名已做妈妈的网友向她订购商品,累计金额达到12万元,其中一位姓陆的女士通过网上银行支付了33000元,向“雪儿妈”购买婴儿尿片。可后来,人们发现所有向“雪儿妈”购买奶粉和婴儿尿片的妈妈们,都迟迟拿不到“雪儿妈”的货品,“雪儿妈”接到汇款后,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而且人们还偶然发现,在网上与“雪儿妈”一唱一和的网友“孙迈克”和“静静的守护者”,上网使用的IP地址,竟然与“雪儿妈”完全相同。网友们终于认识到,这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
    资料四
    据《半岛晨报》报道,2009年8月15日,一场拯救白血病少女的网络募捐活动在大连天健网论坛展开。接受捐助的对象是一位网名叫做“奔跑中的鸵鸟”(以下简称鸵鸟)的女性网友——鸵鸟的女儿田田已 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近4个月。
    然而,这起看似普通的网络募捐活动,却引起一场轩然大波。风波的起因是有网友怀疑,经营画廊的 鸵鸟应该很富裕,根本不需要接受捐助。
    随着质疑声音的出现,一场信任危机渐渐影响了这次爱心捐助,网络募捐最终演变成为一场网络口水战。募捐发起人、爱心网友、接受捐助者,几乎每个人在这场口水战中,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伤害。
    这起网络募捐风波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包括中央电视台《人与社会》、辽宁电视台《王刚讲故事》、江苏电视台《证明》等电视栏目的关注。《王刚讲故事》栏目组的3位记者来到大连,对这起募捐风波中的各 方当事人进行了采访。
    “随着网络的普及,随着公众参与爱心活动的愿望和热情不断提高,网络募捐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王刚讲故事》栏目组记者刘洋说,“这种发起于虚拟世界的民间爱心活动,如何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可能没有成型的理论。正因为如此,作为媒体人,我们才会特别关注这起发生在大连的网络募 捐风波。”
    “在这起事件中,募捐发起人如何才能取信于爱心网友,无疑是个关键。”《王刚讲故事》栏目组编导赵雷说,“冲突的原因是‘不信任”或是另有原因?不管怎么说,这起事件里包含的一些内容,不仅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存在,在现实生活中也同样存在。“”最初面对一些对我的家庭收入和搞这次募捐的初衷提出质疑、批评、甚至是恶语攻击的网友时,我有点懵了,真的很难冷静下来。“鸵鸟说,”这几天,我开始自我反思。在反思中我意识到,当初在反驳一些网 友的观点时,我说了一些伤害大家感情的话,这很不应该。“
    鸵鸟说,过去的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她也不愿再去多想。现在最让她感到忧伤的是,一向对战胜疾病充满信心的女儿田田,受募捐风波的影响,已经拒绝继续治疗。
    “孩子很敏感,她可能是不希望因为她的病,而让我和一些关心她的叔叔、阿姨受伤害,所以才会拒绝治疗。”说到这里时,鸵鸟打开了田田在化疗期问给自己拍的照片。尽管田田的头发已全部脱落,但她顽皮可爱的表情,仍然能够让人感受到这个少女坚强、跃动的生命力。“你看这副口罩,这是田田住院时戴的,她顽皮地在口罩上画了一些卡通图案,医生、护士们看了,都忍不住要发笑。”
    “但是现在,田田的快乐不见了。”鸵鸟流着泪说,“因为没有钱,田田的最佳手术期已经被拖延了4多个月,接下来如果再放弃化疗,我真的不敢去想后果。”
    提起这场风波,一位网友认为:“网络是一个供大家发表各自观点的地方,不可能让所有人都认同你的募捐活动。但是募捐的组织者却摆出一副批评不得的架势,谁一提意见,他们就用‘没有爱心’的大帽子压 人,所以才会引来许多网友的反感。”
    “要想在网络上组织募捐,就一定要尽可能把所有细节都公布出来。”另一位网友说,“因为组织者没能做到这一点,所以网友才会认为他们是在骗钱。久而久之,网络募捐慢慢就会演变成‘街头乞讨’,让人分 不清谁真贫困,谁是职业乞丐。”
    不过,也有网友提出了这样的疑问:“假如有网友怀疑,难道就不能实地调查一下吗?说到底,还是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基础。”这位网友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有个网友发了几张照片,背景是一个空间很大的画廊。有网友说,这就是鸵鸟的画廊。我去调查过,那个所谓很大的画廊,其实是一家商场的走廊通道,根 本就不是鸵鸟那个10多平方米经营面积的小画廊。”
    资料五
    一位网友说:“我参加过多次爱心捐赠,对网上的爱心援助也会一视同仁,在有所了解和自己可能的情况下参加。可问题的关键在于网络有其虚拟的一面,如何核实求助事件的真实性,就是一个难题。网上救助还应有一种识别机制,否则,就有可能造成爱心的滥用,甚至社会诚信的缺失。许多人对个人网络募捐持怀疑观望态度,他们在未核实事情的真实性之前是不会捐款的。”还有的网友说:“利用网络诈骗的例子很多,如果一看到网络上的募捐消息,就匆匆忙忙慷慨解囊的话,那免不了会上当受骗。如果在网上看到募捐的消息,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途径,向当地的政府机构或者居民查询,情况如果属实,就可以操作。”个人网上募捐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由于网络本身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它的公信度和可信度会大打折扣。如此一来,个人网络捐助在热心资助他人的同时,也充满了道德上的陷阱。所以,每一个实施爱心网络救助的人,很有必要考证其真实性,以免同情心遭遇被无情欺骗的尴尬和无奈。
    网络所具有的匿名性、隐蔽性等特征,让非法之徒有可乘之机,使有爱心之人对“网络救助”失去信心。一些人利用网络救助,把人们的同情心与爱心当作幌子,实则是吸引更多的网民点击自己的帖子,等其帖子达到了较高的点击率,他就可以得到BBS虚拟的奖励。他们却不知道在自己满足欲膨胀的同时,却深深地伤害了他人。更有甚者,利用网络救助欺诈他人钱财,待得手后,溜之大吉,这方面的案例举不胜举,这种行为是不可饶恕的,它致使人们心灵的最后一片净土受到玷污。渐渐地,人们对于网络上出现的“求 助”、“救助”等一类消息,产生了漠视的态度。
    赞成禁止个人网上募捐的人们,看到的是这种募捐方式弊的一面;反对禁止个人网上募捐的人们,考虑的则是这种方式有利的一面。但世界不仅仅是“一分为二”的,于是有些人主张既不提倡也不应禁止这种做法。主要是在目前的情况和条件下,特别是互联网应用迅速普及发展的形势下,不能也不可能取缔网上募捐这种方式,但它目前也无法律支持,缺乏法律、法规规范,所以也不宜提倡。
    资料六
    普通人的捐助,为慈善事业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要保证捐助、募集的制度化、长效性与广泛性,除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鼓励更多企业参加捐助外,还要动员更多的普通人加入到慈善捐助活动中来。慈善事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三种渠道:一是企业或各种经济组织(实体)的捐献;二是政府财政拨款或援助;三是社会成员的个人捐赠。这三种经费来源在各国的比重虽然不尽相同,但各国慈善基金的主要来源均不外乎这三种渠道。目前,我国企业捐赠的范围很小,个人捐助也十分有限,这是制约和影响我国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的瓶颈性障碍。在我国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中,绝大多数没有过捐赠记录。我国私人人均年均捐赠只有0.92元人民币,不到当年人均GDP的万分之一。而在慈善事业较为发达的美国,一年数千亿美元的捐款中,有80%是个人捐助,而这其中的70%又是来自普通人。2003年,美国人均私人捐款为828.7美元。中国和美国的人均收入之比为1:38,而人均慈善捐款之比却为1:7300.可见,我国普 通人广泛参与慈善事业的意义尤为重大。
    美国慈善事业一个值得注意的趋势是上网捐款日益盛行。据《慈善纪事(TheChronicledphilanthropy)》发表的报告,与前一年相比,上网捐款的数额增长了近150%,据167个慈善组织统计,通过因特网筹集了9亿多美元的捐款。就现代社会的特征而言,助人就是助己。贫富差距是慈善存在的现实基础,原因就在于穷人需要救助,而富人有能力提供救助,财富有条件从富有者转向匮乏者。但这里所说的“富人”只是一个相对概念,并非只是指那些拥有万贯家财的人才称得上是“富人”。只要是衣食无忧、安居乐业者就有能力、有责任救助那些因天灾人祸而遭遇生活变故落入困境的人。现代社会的特征之一就是风险加剧,风险类型增多,后果严重。从传统的自然风险转向认知风险,从个别风险、区域风险转向全球风险,从单一风险主体转向多重风险主体,这就意味着我们进入了风险社会。在这样的条件下,任何人都有可能遭遇不测。现代人依靠个人抵抗风险的能力在降低,这就需要来自他人、来自社会的帮助,普通人对他人的救助,由此就具有同舟共济的现代色彩。因为风险是普遍存在的,它降落在谁的身上,只是一次风险,谁也不能保证下一次它不。会落在自己的头上,或者说正因为别人替你承担了一次风险这个概率问题,你才有可能平安无事。
    许多普通人对帮助困难群体的自我责任不明确,认为救助穷人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或者认为只有富人才能做善事,自己根本不算富人。由于个体道德感缺失,致使社会上的高尚助人行为也遭到贬斥,表现为主动助人者不仅得不到他人的表扬与肯定,而且还可能受到猜疑与嘲笑,这就进一步降低了助人愿望, 减少了捐资助人的行为。
    中国民间慈善活动所具有的浓厚乡里情结和亲族情结,导致了慈善事业的封闭性和内敛性,与现代慈善事业的社会化、开放性、广泛性、公平和公正等基本特征不相符合。普通中国人只愿帮助亲戚或熟人,这就缩小了慈善对象的范围,妨碍了普通人对慈善事业的普遍参与。慈善是帮助人们摆脱各种困难、抵御各类风险、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途径。它向社会或受益人无偿捐助钱物或提供志愿服务,社会公众完全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对于社会弱势群体无偿救助。从本质上讲,慈善是一种救济的愿望,旨在培养人的善意识,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同时,慈善事业还能有效调剂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成为国家社会保障的必要补充。
    2006年11月至今,全国有7827万人需要政府给予口粮救济,2041万人需要衣被救济,571万人需要治病救济,这是近几年来冬春季节救助任务较重的年份。这种情况仅靠来自政府部门的救助,还不能满足全部需要,社会捐助必不可少。伴随着社会捐赠成为人们的公益共识,社会捐助服务体系日渐完善。目前,国内大中小城市相继建立了2.8万个社会捐赠接收站点,随时接受广大群众的捐赠款物。在2006年11月份的捐赠活动中,许多单位成立了自己的接收捐赠小组,并为一些距离较远的捐赠者提供上门服务。山东临沂市的许多社会人士直接到民政府部门进行捐赠。捐赠体系的进步,直接促进了捐赠覆盖面的扩大。在我国,每一次大规模的募捐活动往往是以行政方式完成的。通过各级行政组织对国有企、事业单位提出要求、规定数额,由单位领导、党员带头,人人有份,所捐款额则按照级别、职称等级加以限定。如此一来,捐款就不仅仅是奉献爱心,而成了完成任务,不是出于自觉自愿,而是碍于情面,甚至带有强迫的色彩。虽然每一次大规模募捐的效果都不错,但却并不利于人们慈善意识的培养。慈善事业管理过程中行政色彩过浓,非赢利性的慈善组织缺乏独立地位和自主权,民间捐款被作为政府关怀和救助发放给受助对象, 这无论对于捐助者还是受助者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在美国,比尔。盖茨可算得上是慈善楷模,他既是商界精英、世界首富,也是最具善心者,其企业与个人每年的捐赠在世界上都名列前茅;在中国香港,歌星、影星每年都要举行义演、义唱,并由此受到歌迷、影迷们更加热烈的欢迎、拥戴。目前,在我国内地也在努力树立这样的典型,如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评选活动”就是要树立楷模,人人效仿。但我们也同时看到,一些商界精英以及歌坛、体坛明星不仅少有慈善义举,反而其偷税、漏税等不端行为时有曝光。这些人在青少年中的影响力极大,造成的负面 效应也十分巨大。
    资料七
    目前,四川全省募捐市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混乱、重复捐赠现象,不少组织或个人将善款挪作他用。也有多部门捐助同一人的现象,导致受助人一夜之间突然“暴富”,这既不利于发挥慈善作为社会再分配手段的调节功能,更不利于社会的公平公正。2007年1月19日《成都晚报》报道: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慈善工作的意见》通知,要求今后除中央统一安排的民政经常性社会募捐活动、大灾之年以政府名义开展的赈灾募捐、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开展的募捐以外,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组织社会性捐赠活动。民政部门今后将建立社会性慈善捐赠活动审批公布制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已批准的社会性慈善捐赠活动相关内容,同时报送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确保规范、合法的慈善组织能够更有效地整合慈善资源,实现慈善资金的募集、使用的最优化,推进各类善款的募集和使用更加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2007年1月16日,太原慈善总会成立大会暨慈善活动日通报会公布了太原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指出,今后全市性大型慈善募捐活动都要依法履行申请批准程序,到慈善组织审查备案。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外,慈善募捐必须由政府批准成立的慈善公益组织开展,一切组织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发起任何渠道和形式的募捐活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社会捐赠。
    河南省南阳市油泵油嘴厂职工张哲利用网络,与10多名网友创办了一个民间募捐组织,将募集来的钱物捐献给贫寒学子。他建立网站募捐的义举,得到了南阳市慈善总会的肯定和支持。张哲与网友还制订了《网上捐助章程》,规定所得捐款必须由南阳市慈善总会工作人员、受助方和组织方在场,方可完成捐助程序。张哲与网友“黑金”、“枷桶”一起,还把每月收入的1/3汇人南阳市慈善总会特批的捐助账户。张哲说,网上募捐完全是在南阳市慈善总会的监管下进行,募捐的金额、捐款的方向,全部向所有献爱心的网友公开,接受监督。不久前,一位叫“风筝飞”的网友,往该账号上汇人2000元人民币,这使得大家很受感动和鼓舞。2007年1月22日,张哲等网友利用所募款项,会同南阳市慈善总会来到市乡县夏馆镇黄龙村,将一笔善款捐给了一个贫困家庭的女孩。网友“小虫”说,以前一些公益网站民政部门不给登记,由于没有一个合法身份,也就不能设立一个用于从事公益事业的专门账户。要组织捐款只能用个人账户,即便账目公开透明,也还是面临质疑,压力很大。所以,官方出台文件,只要通过审批就可以组织募捐,实际上这也给了网络募捐一个“合法身份”。而这又正好弥补了半官方慈善机构程序多、捐款使用不灵活、时效性差的弊端。还有网友表示,现在大家一般都采取“点对点”捐款方式,譬如要到敬老院慰问老人,先是调查救助对象,然后到网上募捐,募集到一定款额后,让网友一同去现场交钱,这样就会大大减少质疑。但这种做法往往只局限于一个小圈子,募捐力度不够,款额也较少。另有网友表示,我不赞成受委托捐款,这样有些像“非法集资”,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善款用在了哪里。
    据了解,目前我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三部相关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对于规范、保护和促进网络募捐的有序健康发展,显然“力不从心”。现在,我国捐助行为的法律关系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来规范,但这部法律只适用于“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捐赠的行为,私人要成立这样的机构,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公益事业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公益是一种普遍互助的价值观念。救助不是以个人恩赐的方式直接给予他人,而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机制间接地到达他人手中。
    目前,我国的公共服务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组织)以及部分国有企业的下属单位等共同提供。一般来说,对具有较强公益性、有关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长期利益或大多数公众基本利益的社会事业,如基础教育、基础科学研究以及具有较强社会公益性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如卫生防疫、公众基本医疗服务等,主要由政府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①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②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教育事业;③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④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公益性社会团体受赠的财产及其增值为社会公共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损毁。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
    有些法律界人士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出台时,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所以只是一个“粗线条”的法。尤其它在优惠政策、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社会监督等方面没有制定详细的规范,可操作性并不强。在非公益性募捐中,时常会出现募捐发起、捐款资金管理和使用上的难题。而像非公益性捐助遇到此类问题时,只能靠《合同法》和《民法》这两部法律来调整。由于现行法律对这部分问题的解释和规定存在着模糊或真空,给实际操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网络本身所具有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也给网络募捐带来了监管上的难度。当前,网络募捐在监督和管理上仍存在欠规范的问题,如部分基金会对资金的筹集、投向及捐赠的项目未能实现公开,社会捐赠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不规范现象,资金的安全性也有诸多隐患。另外,网络慈善发起的救助往往都属于民间私募行为,募捐的发起者一般都不具备发起募捐的法律资质,如何去规范他们的募捐行为,如何监督所筹善款的流向与使用,将是民众最担忧的问题。很多网友认为,国家应成立专门的网络救助机构,对民问个人捐款进行监管,定期公布账目,最大限度地实现透明化和公开化。这不仅可以保障网络捐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还能有效规避不法分子进行网络诈骗。
    《光明日报》载文:国家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广大用户创造一个健康、文明、安全的网络环境。通过法律手段,明确网络接入商、网络内容提供者、网络服务业者、线上资料服务业者及其他网络上提供资料者的责任与义务,引导网络从业人员、网络服务机构严格自律,杜绝有害信息和不良网络产品的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与此同时,净化网络环境还要加强网络安全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加快网络安全技术平台建设,大力推广和普及拦截过滤等网络技术,如滤网技术、安全技术、加密技术、信息追踪技术等。
    资料八
    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编写的《理论热点面对面(2006)》一书指出:互联网的复杂性,使得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会对其不加引导、放任不管,区别只是方式和程度不同而已。号称“自由之国”的美国,虽然没有专门管理互联网的法律,但却通过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互联网实行严密的监控。法律授权政府或执法机构可以截取嫌疑人的互联网通信内容,网络公司有义务向政府提供网络用户的有关信息和背景。法国的网络管理在欧洲处于领先地位,在电子商务的诚信及数字签名、互联网通信的安全管理等方面均有立法,并实行实名上网,个人在网络公司登记的资料必须是完全真实的。在新加坡,对网络监管比较严格,设立了专门机构监控网络有害信息,要求提供商在内容上履行对色情、政治、宗教、种族方面的有害信息进行过滤的义务,对黑客、垃圾邮件、非法下载等行为的惩处非常严厉。当然,如何真正做到对互联网高效有力的管理,现在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美国对网络募捐的监管比较规范,非政府组织——全国慈善信息局制定了募捐组织行为标准,每2~4年对全国的募捐组织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通过媒体和网站予以公布。募捐组织的透明度非常大,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去查账。事实证明,这种形式的监管是十分有效的。在美国,网络募捐已经成为一种高度普及的大众文化。在澳大利亚,网络募捐均由民问经办,与政府形成了一种合作关系。政府负责规划募捐的发展,确定资助的总额和方向。但政府并不直接办服务机构,而是由民办机构去提供。民办机构可以平等地通过竞争机制获得政府的资助,但他们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提供政府规定的服务。民办服务组织与居民的关系非常密切,可以更加灵活地适应居民的需要,这些方面比政府办的机构更有效率。同时,他们还可以充分利用自有资源,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来提供周到服务,从而大大减轻了政府机构的负担。
    三、作答要求
    1.给定资料提出了“民间个人网络募捐该不该搞”的话题,但“网络已成为一个新 的慈善平台,网上募捐日渐成为一种公益文化”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请根据给定资料一、六、七,解析“慈善”与“公益”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字数不 超过150字,12分)
    2.给定资料表明:“个人网络募捐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请根据给定资料 二、三、四、五分析个人网络募捐的利弊。(25分)
    3.给定资料中提供以下数据:①2003年人均私人捐款:中国0.92元人民币,美国828.7美元;当年中国和美国的人均收入之比为1:38,而人均慈善捐款之比为 1:7300.②2003年美国167个慈善组织网上筹集9亿多美元,网上捐款数额同比增长了150%。请针对以上数据,依据给定资料六,进行归纳性述要,并结 合自己所知道的事例,说出影响个人捐助的社会因素。(18分)要求:表述准确,层次分明,引例恰当;字数掌握在400字左右。
    4.给定资料提到“网络本身所具有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也给网络募捐带来了监管 上的难度”,请根据给定资料七、八,联系实际,提出保障个人网络募捐真实性与合法性的有效途径。(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15分)
    5.请根据给定资料,以“由网上募捐所想到的”为副标题,自拟主标题,写一篇不少 于800字的文章。(30分)要求:从给定资料人手,观点明确,判断恰当,论述集中,语言流畅。
    参考答案
    1.参考要点
    慈善的内涵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救济行为,其性质属于志愿性公益事业。慈善包括对社会的弱势群体进行实际援助、社会捐助、志愿服务及无偿救助等。公益是一种普遍互助的价值观念,本质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慈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以及社会公共和福利都属于公益的范畴。
    2.参考要点
    网络已经成为新的慈善平台,网上募捐渐成公益文化。然而网上募捐却面临着募捐的现实性与网络的虚拟性之间的突出矛盾。一方面捐助要求真实;另一方面,网络的虚拟性又无法保障它的真实性。“卖身救母”中的主人公陈某救母心切,为博取更多人的同情和帮助,有选择地公布求助信息,固然可以理解,但是,陈某的行为违背了求援信息全面、真实这一救助的基本要求,影响了救助人的知情权,伤害了救助人扶危济困的高尚感情。‘’奔跑中的鸵鸟“网上求助,也引起网友的质疑,引起一场信任危机。”雪儿妈“利用人们的同情心以及网络的虚拟性,进行欺骗,伤了网友的心。从建立、维护一个正常的、合乎规范的网络募捐秩序的角度来看,不管出于何目的,隐瞒部分事实都不值得提倡。同时,网络募捐所面临的问题也日趋增多,主要表现在隐瞒捐助信息、虚假发布信息、网上欺骗以及冒名欺诈等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影响了广大救助者的知情权,伤害了救助者的高尚情感,破坏了网络募捐的公信力。这虽与网络的隐匿性、不确定性、虚拟性密切相关,但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网络募捐的法律法规,完善网络募捐的捐助体系,加大对网络募捐的监督管理。
    3.参考要点
    给定资料六及上述两则材料说明,我国慈善捐助与美国相比差距较大,主要表现为我国企业捐赠的范围小,个人捐助也十分有限,普通人没有广泛参与慈善事业,这形成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瓶颈性障碍。
    究其原因,主要由于对当前风险社会中助人就是助己的意识认识不够;普通人对帮助困难群体的自我责任不明确;高尚助人行为遭到贬斥,降低了助人愿望;中国人的乡里情结和亲族情结,缩小了慈善对象的范围;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完成募捐活动,不利于培养慈善意识,对捐助者和受助者造成不利影响;部分社会精英少有慈善义举对青少年产生负面影响等。
    2004年12月印度洋海啸引发史无前例的灾难。我国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使国人普遍认识到助人就是助己,应强化自我救助责任,打破亲情、乡里甚至是国界限制,全国范围内主动参与,为灾区人民捐助了大量的钱物,取得了很好的捐助效果。
    4.参考要点
    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保障个人网络募捐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第一,建立、健全有关个人网络募捐的法律法规,规范、保护和促进网络募捐有序健康发展。
    第二,加强对网络募捐的审批管理。任何个人未经民政部门审批,不得组织社会性捐赠活动。
    第三,加大对网络募捐的监管力度。应成立专门的救助机构加大对个人捐款进行监管,公布账目,最大限度地实现透明化和公开化。
    第四,引入法律手段,明确网络各服务环节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引导网络从业人员、网络服务机构严格自律,杜绝有害信息和不良网络产品的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
    第五,加强网络安全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加快网络安全技术平台建设,大力推广和普及拦截过滤等网络技术。
    5.参考文章
    加强政府监管,完善网络募捐
    ——由网上募捐所想到的
    伴随着网络的普及、社会募捐事业的发展,网上募捐发展迅速。卢英红的“爱心无限”个人网站捐款捐物已达30万元、2006年7月乐昌洪灾通过网络募捐的各种物资达13吨之多、银川面向学生开放的“育龙阅览室”就是通过网上募捐建立起来的。网络已经成为新的慈善平台,网上募捐渐成公益文化。但例如西南大学女生陈某网上“卖身,救母”事件、发布虚假信息通过网络进行欺诈的事情也频繁发生。如果网络募捐缺少了政府的有效监管,就会引发新的矛盾,影响社会募捐。
    加强政府监管是保证网上募捐的可信度、提升网上募捐公信力的关键。网上募捐行为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慈善事业的必要补充,它可以加强各阶层间的理解,改善民间关系,缩小人们之间的经济差距,弘扬传统美德。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往往会造成对募捐款物的管理和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无法保证募捐发起人做到真实、公正、廉洁,很容易发生违背法律、违反道义的事件。完善网络募捐的相关法律是保证政府有效监管的前提。制定有针对性、特定性的专门规范网络募捐组织的实体法律规范,重点明确网络募捐组织的性质定位及募捐发起人的资格、条件,对劝募人、捐助人、受捐人各方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等明确规定;制定包括募捐事由、募捐方式等制度在内的、有操作性的社会募捐程序法律规范;加强对网络募捐标的的审核,对募捐标的达到一定数额的,要实行许可证管理。强化对网络捐助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的监督与制约等管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统筹管理。
    规定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是保证政府有效监管的基本要求。监控网络募捐发起的条件审查、款物去向,对违法行为设定周密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滥用职权、强行摊捐者规定处罚措施;建立网络募捐的国家行政监管和调剂机制。
    建立网络募捐申报许可制度是保证政府有效监管的基础。网络募捐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申报许可制度,谁想发起就发起,导致多头募捐、重复募捐的情况时有发生,浪费有限的社会捐助资源;有些地方和团体假借网络募捐进行营利活动;一些心术不正者甚至不法分子钻网络募捐的空子,从事骗捐等失信甚至违法的活动。申报许可制度可以保证政府在第一时间甄别有效或不良信息。
    目前应尽快建立健全政府对网络募捐的监管制度。只有加强政府监管,才能保证网络募捐的有序健康发展,才能养成社会道德风尚,才能使慈善事业更有效的社会化,社会更加和谐。
    相关素材链接
    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年)
    广泛开展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自愿捐赠资产和劳动,为扶贫济困、安老助孤、帮残助医、支教助学等慈善事业奉献爱心的活动,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小康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对于组织调动社会资源,调节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提高公民素质,增强社会责任;营造团结友爱、和谐相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为顺应社会各界发展慈善事业的要求,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全面发展,开创慈善事业发展的新局面,制定本纲要。
    一、发展慈善事业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社会的慈善意识、慈善规模、慈善组织、捐赠机制、法律制度等方面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增强和完善。发展慈善事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法律规范、政策引导、民众参与、慈善组织实施,形成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合力,全面激活慈善事业的生命力。注重宣传教育,培养慈善文化,增强社会各界和公民慈善意识,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完善慈善政策法规,努力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二)主要目标
    1.慈善文化广泛传播,公民的慈善理念、企业的社会责任普遍增强,慈善潜能得到激发,普遍认同并参与慈善活动,基本形成慈善事业高尚的社会氛围。
    2.各类慈善组织在全国大中城市普遍建立,慈善服务网点在社区普遍设置,慈善组织的能力建设和公信力普遍提高,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初步形成。
    3.慈善福利机构稳固发展,在以国家举办的福利机构为示范、社会力量兴办的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网点为依托的福利服务体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志愿服务理论不断普及,志愿服务政策和制度基本建立,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志愿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5.慈善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初步形成良好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基本建立适应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依法推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扶贫济困的原则。发展慈善事业要重点解决群众基本生活困难,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
    2.坚持自愿无偿的原则。慈善捐赠应当自愿无偿,不得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由捐赠人自主实施捐赠行为。
    3.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慈善捐赠程序、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捐赠款物要尊重捐赠人的意愿。
    4.坚持政府推动的原则。制定慈善政策法规,制定慈善优惠政策,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募捐行为,规范使用捐赠款物,维护慈善组织和捐赠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5.坚持民间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的慈善,营造社会慈善氛围,调动各类慈善资源,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二、发展慈善事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
    ①推动慈善文化建设,强化民众慈善意识;②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③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广泛深入开展志愿活动;④支持社会办慈善福利机构,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⑤完善慈善税收减免政策,保护公众慈善捐赠的积极性;⑥组织各类慈善捐赠活动,开发多种慈善救助项目;⑦发展中国福利彩票事业,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机制;⑧加强慈善工作队伍建设,促进从业人员的职业化;⑨完善表彰奖励制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推进慈善事业;⑩加强慈善工作合作,促进慈善经验交流。
    三、加强对慈善事业的组织指导
    (1)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发展慈善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民政牵头,教育、文化、财政、税务、海关、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和组织的慈善事业发展的协调机制。要建立政府部门与慈善组织之间的协调机制和慈善组织相互间的协作机制,形成政府协调机制与行业协作机制互补,政府行政功能与行业自治功能互动,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的慈善组织管理格局。
    (2)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慈善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能,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细化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管程序,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要加快职能转变,凡是慈善组织可以承担的事务,逐步移交给慈善组织,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
    (3)各地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政策法规。切实加强对慈善组织、基金会、慈善机构等民间组织的登记和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慈善信息公示制度,及时收集、分析和公示慈善捐赠的信息,制定重大慈善活动备案制度,建立慈善组织的诚信评估体系,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行政服务平台。
    (4)各级民政部门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发展慈善事业的经验,为慈善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加强政策和理论研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积极探索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律、途径、模式,创新慈善工作理论,全面提高慈善事业的整体水平。
    (5)慈善组织要积极响应《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年)》,发挥主体作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度,不断创新慈善组织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规范募捐,提高募捐能力,增强捐赠款物使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丰富慈善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扶贫济困,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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