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8-9-10 19:12:38

2018上半年四川乐山市公招公务员“不合格”考生复检公告

根据《关于乐山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和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乐山市2018年上半年公招体检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项目不合格人员复检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星期三)早上8:10分,复检集合地点在乐山嘉州宾馆大门前(乐山市中区白塔街85号)。请已申请复检的考生按通知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复检注意事项详见《关于乐山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体检费用由医院体检部门按照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参加体检时直接交到医院体检部门。凡未按要求参加复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体检最终结论确定为“不合格”。乐山市2018年上半年公招体检复检人员名单如下:
    原标题:乐山市2018年上半年公招公务员“不合格”考生复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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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lspta.gov.cn/newsDetail/3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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