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8-9-10 19:04:26

法律知识考试:法律渊源学习思路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法律渊源学习思路》,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一、法律渊源的考点:主要是法律渊源的分类,以及法律渊源的制定主体是谁,最后要掌握法律渊源的效力层次图。
二、法律渊源的分类:
★(一)正式渊源
(二)非正式渊源:判例、政策和习惯
先明白怎么考,这个考点经常考多选题,问你下列哪些属于法律渊源?(记住把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都要选上)或者下列哪些属于法律的正式渊源?下列哪些属于法律的非正式渊源?
然后就理解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的意思,然后记住非正式渊源的例子:判例、政策、习惯。
接下类就是重点学习法的正式渊源
三、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
(一)先明白这个地方怎么考:两种方式:一种是以多选题的方式问你法的正式渊源包括哪一些,另一种是单选或者判断题问你正式渊源的制定主体是谁。
(二)在学习正式渊源的分类之前,把国家机关的纵向和横向体系图画给大家,因为接下来的知识点会涉及到这些机关,很多同学脑海里面关于国家机关的架构是混乱的,所以学习后面的知识会非常困难,把这个机构体系图理解了,脑海里面有印象了,就会更好的学习法律渊源制定主体以及法律渊源的效力层次。
图示1:

这是国家机关纵向架构,从纵向架构里面可以看出:
1. 两高、监察委都设到县,行政机关设到乡。
2. 重点掌握国务院,国务院下设职能部门分管各行各业,国务院部、委、行、署与省政府是一个级别
法院和人大上下级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其余的检察院、行政机关、监察委上下级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横向图可以得出:
1. 国省市县,每一个都有一个三角形的横切面,这个横切面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
2. 同级的司法机关、监察机关、行政机关从同级立法机关产生,所以要对同级立法机关负责。也就是同级的立法机关与同级的司法机关、监察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是从属关系,同级的司法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之间是并列平行关系。
(一)学习正式渊源。
1.宪法:全国人大制定


理解这个图:
1. 宪法效力最高,法律次之,行政法规再次之。
2. 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效力相等,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国务院决定用地方性法规的直接适用地方性法规;如果国务院决定用部门规章的报全国人常裁决。(这句话不要硬记,理解记忆。因为两个效力一样大,不一样的话,谁都不服谁,因此就往上级部门找,先找到国务院,国务院出面决定用地方性法规的就直接用,因为这个时候部门规章的制定者是国务院的下级,作为上级的国务院都说了用地方性法规的话,部门规章不会有意见;但是如果国务院决定用部门规章的,那么有偏袒的嫌疑,所以还要往上找,此时只能找到全国人常裁决了。)
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之间效力相等 ,发生冲突以后,由国务院裁决 。(因为他们两个的共同上一级是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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