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8-9-8 21:46:24

时事政治:重典并非减少“失子之痛”唯一药方

导语:中公时事政治频道第一时间发布每日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提供时事政治热点政策解读、理论观察、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今天我们关注--时政热点 :重典并非减少“失子之痛”唯一药方。
    17日,朋友圈突然被广大网友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相关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争议,大量网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表态支持一律死刑,而法学界、社会学界则多从专业角度提出反对意见。(6月18日新华社)
    有关数据显示,中国每年的失踪儿童不完全统计有20万人左右,找回来的大概只占到0.1%。且不说那些自小“离开”父母的孩子们要无形中承受多少人伦之痛,单单是每一个失踪儿童的背后都有一个悲剧性家庭,就很令人怜悯。正因如此,大量网民表态支持对于拐卖儿童者一律判死刑。应该说,这种舆论一方面说明贩卖儿童者到了人人得而诛之的可恨境地,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法律对买卖儿童行为的约束还不够健全。
    然而,重典惩处买卖儿童行为,并不代表一律处以极刑,罚当其罪、罪刑相称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不论情节、一刀切地“致人死地”,未必切合法治精神。平心而论,司法实践中,中国对拐卖儿童是保持高压态势的。最高法相关文件显示,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重刑率近六成。至于死刑,也有先例。2013年云南会泽县一农妇因1年内指挥贩卖婴儿223名而获死刑。
    基于此,笔者一方面期待这种高压态势一直持续下去,甚至再适度提高重刑率;另一方面也希望及时弥补其他方面的不足,例如网友提出要严惩买孩子者。毕竟现实中,绝大部分收买人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被追究也是比较轻微的行政处罚,犯罪成本很低——一个巴掌拍不响,犯罪分子之所以拐卖儿童,基本都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如果总找不到买家,无疑断了财路,一旦犯罪分子发现这桩“生意”做不下去,拐卖儿童现象自然减少。
    也许有人说,一些人收买孩子是为了有个“完整家庭”,事实上,且不说不能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单单是收买孩子的真正用意,就很难保证每一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事实证明,近年来不仅黑煤窑、黑砖窑等成为被拐卖儿童的去向之一,更有不少孩子被拐卖后去街头行乞作为博取路人同情心的工具,甚至走私到海外充当劳力或是雏妓。
    更得指出的是,减少社会“失子之痛”,法治加码并非唯一良方,政府强化投入、社会持续接力,都该被高度重视。毕竟,除了震慑作用,重典往往只能发悲剧发生后才派上用场,尽快安全找回孩子对父母来说才是关键。6月14日,湖南长沙一女婴被陌生女子抱走,求助信息经微博、微信发出后,网友互相转载,引发全城寻人,女婴两个小时后被找回。类似成功案例的经验就很值得总结。
    而在美国,除了接到报案后紧急行动,还设有“全国失踪服务中心”,开通多种语言全天候的热线救助服务,失踪人口相关信息通过邮政署向全国各个邮局网点发布。此外,一些大型公共场所设有儿童安全警报系统,超市会有专人立即寻找孩子,若十分钟内找不到,即会寻求警力支援。美国几家电信运营商也加入了这一系统,失踪儿童家长可以通过短信向手机用户发出求救信息。
    总之,现代国家的基本职能之一是保障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儿童失踪固然主要依靠法治、依靠政府解决,但有限的私人和社会力量往往也发挥关键性作用。只有各种力量紧攥成拳,“失子之痛”方可降至最低。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时事政治:重典并非减少“失子之痛”唯一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