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8-8-17 18:23:45

2018年云南砚山县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公告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砚山县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文山州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砚山县2018年度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二、考察内容和标准
(一)考察的主要内容
1.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
2.考察对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特别是有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情况;
3.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4.考察对象是否享有考试加分项目,是否符合加分条件;
5.考察对象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
6.其他需要考察核实的情况。
(二)考察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考试加分或获得考试资格的;
5.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三、考察程序
(一)报考资格条件审核。即日起至2018年8月17日。主要审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加分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查阅考察对象档案材料等。
(二)实地考察。2018年8月18日至26日。砚山县委组部、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村组)开展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客观、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日常表现。
(三)与考察对象面谈。2018年8月26日至28日。砚山县委组织部、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与考察对象面谈,印证各考察环节的评价意见,核实相关情况,对考察对象作进一步了解。
四、相关要求
(一)考察对象于2018年8月17日前带个人档案、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个人撰写的总结报告、经招考主管单位签章的笔试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到考察责任单位进行现场审核。
(二)考察对象要确保考察期间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影响考察进度和后续考录环节的由考察对象自行负责。
(三)未尽事宜按照《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文山州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四)咨询电话:中共砚山县委组织干部股,电话:0876-3131429;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电话:0876-3125169。
原标题:关于砚山县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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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yanshan.gov.cn/Announce/qyzg/2018/08/15/08284546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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