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备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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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备考建议》,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中法律的考察一直是广大考生的痛点,因为法律包含的范围广泛,涉及法理学、刑法、行政法、宪法等,内容多且相对专业,2018年正值我国现行宪法第5次修改,所以在复习备考中要尤其重视,中公教育老师就此次宪法修改给出复习备考建议。
首先,考生必须知道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一共修改了5次。
其次,2018年修改的内容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一、在指导思想方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外,增加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 二、在领导力量方面,延续党章修改的精神,更加突出党的领导。在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三、在战略布局和目标举措方面,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新的奋斗目标以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例如:“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加包括“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在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四、在对外关系方面,增加了“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和“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内容。五、在国家机构设置和党的领导体制方面,修宪建议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就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作出规定,为监察委员会建立组织体系、履行职能职责、运用相关权限、构建配合制约机制、强化自我监督等提供了根本依据。这部分在考试中也以识记的方式来考察,考生只要能够在考试中以选择的方式选出来即可。
最后,考生应牢记事业单位考试难度整体不大,但出题方式十分灵活,涵盖广泛,在复习备考时多留意社会热点和法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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