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四川眉山市公务员考试拟录用公示(第二批)
根据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公务员局《关于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限为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5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向中共眉山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进入下一考录环节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纪检监督电话:(028)38103695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3816852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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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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