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喀什公务员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2018新疆喀什公务员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1、体检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北京时间9:30时。
2、体检地点:结束后在喀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3、注意事项:入闱体检的考生(分组名单于7月6日发布),于体检当天上午9:30到达指定地点,携带报名表、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考察政审表原件和个人档案。另需携带体检费400元。体检须空腹,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
4、体检标准: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实行。公安机关职位视力要求: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要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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