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长治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长治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及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长治市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按规定需进行体能测评。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
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 2018年6月16日 上午7:30
地点:长治医学院文体中心(长治市解放东街161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等文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见附件3。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报到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测评地点按时报到,凡迟到15分钟者视为放弃。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3、参加体能测评考生考前须自行熟悉体能测评项目和规则,加强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体能测评当天自备运动衣和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4、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5、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任何理由提出缓测。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或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体能测评成绩当日现场张榜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7、体能测评咨询电话:长治市公安局 0355-2210219
二、资格复审
(一)复审对象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招录计划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4,公安机关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体能测评结束后,当日现场公布。
(二)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6月21日—6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长治市委党校(长治市城区工农巷)读书楼五楼
请考生仔细查阅所在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复审。
各职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5。
(三)考生须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与报考职位要求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应说明考生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层次以及所学专业);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转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并注明首次聘用的起始时间。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和“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6,其中服务地考核意见栏,由所在地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部门意见栏,应由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具体填写和盖章要求见表后说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到2018年3月任现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应说明是否同意报考、任职时间、近三年考核情况)。
7、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须由有关部门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8、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招录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面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
5、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355-202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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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行政机关招录公务员
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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