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黔西南州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公告
根据《黔西南州2018年州、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黔西南州2018年法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的规定:“报考职位要求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经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工作在笔试结束后、资格复审前进行。”为做好我州2018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一)测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星期日)。
(二)测试地点: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义市建设路29号----从州公安局往市医院方向,在州消防大队门岗前右转进入300米处)。
请参加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的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提前确认测试地点,妥善安排好食宿、出行线路,并注意测试日期和时间。
二、测试对象范围及测试内容
(一)报考以下职位,且笔试成绩排名前十名的考生进行布依族语言测试:
1.册亨县者楼街道办事处01职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2.册亨县坡妹镇人民政府01职位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3.册亨县双江镇人民政府01职位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
4.册亨县百口乡人民政府01职位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
5.册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3职位秧坝分局工作人员;
6.册亨县司法局02职位双江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7.册亨县公安局八渡派出所民警03职位;
8.望谟县人民法院02职位乐元人民法庭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位;
9.望谟县司法局01职位蔗香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职位(布依族考生);
10.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15职位;
11.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16职位。
(二)报考以下职位,且笔试成绩排名前十名的考生进行苗族语言测试:
1.望谟县司法局01职位蔗香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职位(苗族考生)。
三、有关要求
(一)参加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的考生请于2018年6月10日上午8:00起,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经审核无误后进入候考室;未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或证件与本人信息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超过8:3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语言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掌握和运用本民族少数民族语言的能力。测试结果不评分,只评判“合格”或“不合格”,结果在考生测试结束后宣布。
(三)语言测试结果为“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的考生,视为不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纪律监督
黔西南州2018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全体考生须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省、州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我州有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招录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http://www.qxnzzb.gov.cn/)、“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认真查阅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59-3223231
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859-322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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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参加少数民族语言测试考生名单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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