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梧州市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梧州市森林公安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森林公安机关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列)。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8年6月4日(星期一)上午8点30分。
(二)地点:梧州市第一中学高中部体育场,即原梧州高中体育场(地址:梧州市文澜路11号)。可乘坐2路、3路、7路、11路、12路、13路、18路、20路、26路、28路、46路和49路公交车到文澜路站下车。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附件)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只有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18年6月4日上午8:3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梧州市第一中学高中部体育场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应试人员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正在办理更换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774-3816019 0774-3818801
联系人:王劲 叶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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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梧州市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表.doc
2018年度梧州市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doc
梧州市森林公安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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