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宁河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我局定于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25日上午截止,(审核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接到通知后仔细阅读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无故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通知内容如下:所需材料:
类别
证件、证书名称
备注
所有人必须提供
报名登记表
身份证
户口本或户口页
除2018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必须提供
毕业证
学位证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到证
本市户籍不需提供
2018届毕业生必须提供
就业推荐表
就业协议书(院校发)
根据岗位要求按需提供
劳动合同书
复印1.2.3.5页
社保缴费证明
不需复印留存原件
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必须提供
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不需复印留存原件
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所在党支部的党员证明
不需复印留存原件
以上所有涉及到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表格所列顺序左侧装订成册,请自行携带复印件。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经济开发区五纬路增一号,天津市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联系电话:022-69591760
宁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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