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8-5-8 19:12:28

2017河南省公安机关统一招录人民警察许昌职位体能测评名单和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报考许昌市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及进行体能测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请于2018年5月10日(周四)上午8:10前到许昌市魏都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校门口集合(地址:许昌市新兴路与毓秀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并提交《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报考许昌市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体能测评登记表》(见附件2,由本人自行下载填写),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体能测评。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能测评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无线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三、考生在体能测评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测评区域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四、考生可自行准备饮用水和食品,穿着适合体能测评的衣服和鞋子,参加体能测评前避免作剧烈运动,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五、根据规定,怀孕考生可暂缓进行体能测评。请怀孕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于2018年5月9日(工作时间内)18:00前,将由市中心医院或市中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交到许昌市公安局政治部803房间(许由路与文峰路取直段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公安大厦),经体能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暂缓进行体能测评。
六、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前须认真阅读《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见附件3),熟悉相关项目测评要求。在此,提醒各位考生: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其中“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只能测1次。三个测评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所有项目事后均不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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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公安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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