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8-3-15 17:30:16

2018云南昆明市公务员考试户口迁移问题的补充说明及各招录单位报考咨询电话通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相关规定,现将昆明市2018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关于“户口发生迁移”情况的补充说明及各招录单位的报考咨询电话通告如下。
一、关于对“生源地或户籍”报名条件的补充说明。
按照《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答》、《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常见问题解答》等规定,对报考昆明市所属单位(不含省直管的法检系统和地税系统)的考生,如有户口发生迁移的情况,则考生本人的户口须在报名时(即2018年3月)确属于昆明市范围内的户口,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户口册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证明,视其户口为昆明市范围内户口。
二、昆明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录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考试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直接拔打以下电话(区号0871)向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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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昆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及各招录单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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