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8-3-10 22:28:56

2018吉林公务员考试报考延边州公安、林业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试通知

根据省公务员局统一要求,现将报考延边州公安、林业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统时间及地点
延边州公安系统:
时间:2018年3月14日 9时至14时。
地点:延边州龙井市工业区延边州消防支队训练基地(延龙公路延吉至龙井方向14公里、长春燃气龙井分公司往南100米)。
延边州林业公安系统:
时间:2018年3月14日 8时30至15时。
地点:吉林省龙井市机动支队一大队(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东南路智新镇政府前行200米,龙南村路口左转)
二、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一)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X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测试项目共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三、体能测试所需证件及物品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1寸免冠照片;
(二)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三)《体能测试登记表》请自行到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填写并打印;
(四)参加体能测试应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鞋。
四、注意事项
(一)对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试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试,按照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二)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试场地。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体能测试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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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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