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侦查的含义及侦查权的构成
2018公务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侦查的含义及侦查权的构成 侦查的含义及侦查权的构成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具有侦查职能的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侦查权包括有权依法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有权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包括传唤犯罪嫌疑人);
有权依法询问证人(包括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有权依法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或检查;
有权依法进行侦查实验;
有权依法为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人进行搜查;
有权依法查封、扣押物证、书证(包括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
有权依法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对刑事侦查对象的通信进行检查;
有权对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有权依法通缉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等。
《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公务员考试备考: 【备考资料】时政热点 行测资料 申论资料 公共基础 历年真题 笔试模拟 【公务员考试咨询】2018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 国考政策咨询电话 分数线 【培训课程】线上课程 培训课程导航 视频专区 知满天教育各分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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