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8-2-21 22:22:58

2017河北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
    答: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组织性是法人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的首要前提,也是其区别于自然人的重要特征。
    (2)法人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法人并不是一般的社会组织,而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依法成立,是一定的社会组织能够成为民事主体的基本前提。
    (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4)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民法学可以说是政法干警的重难点,需要考生在申论和行测投入精力之余钻研民法学,压力不可谓不大。但正因为如此,只要考生能够掌握更多的民法学知识,就能够在民法学的考试上取得突破,提高自身的成绩。    以上是2017河北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法人的概念和特征全部内容,更多政法干警备考资料,欢迎关注知满天河北分校官方微信号(hbzhimantian),知满天教育河北分校联系电话18633027917,祝您公考成功!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7河北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法人的概念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