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政法干警考试每日一练(8月4日)
1. 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 )。A.不动产
B.枪支弹药
C.毒品
D.货币
正确答案:A。解析: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赃物、法律规定的禁止流通物、货币、记名有价证券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 养牛专业户秦某将一头患重病的奶牛弃于野外。途经此地的岳某将病牛牵回家,请兽医治愈。秦某得知后,向岳某索要奶牛。则秦某( )。
A.有权要求返还奶牛,因为岳某占有奶牛构成不当得利
B.有权要求返还奶牛,但应补偿岳某所支出的费用
C.无权要求返还奶牛,因为其抛弃行为使其丧失所有权
D.无权要求返还奶牛,但可请求岳某给予适当补偿
正确答案:C。解析: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抛弃是事实行为,是所有权人行使处分权能的体现。一旦抛弃发生,原所有权人就丧失了对抛弃物的所有权,该物成为无主物,适用先占。题中秦某将奶牛抛弃于野外的行为,表明其丧失了该牛的所有权,岳某将病牛牵回家的行为,表明其以所有权人的意思表示占有了该牛,依法适用先占取得该牛的所有权,故秦某无权要求返还奶牛,因为其抛弃行为使其丧失所有权。
3. 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
A.购物
B.学习
C.赠与
D.恋爱
正确答案:C。解析: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现象,可分为事件和行为。C项,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引起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是民事法律行为。ABD三项,购物、学习、恋爱是一般生活行为,不能引起法律关系变化,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
3. 某甲10岁的时候其父母在一次车祸中丧生,某甲继承父母的遗产房屋两套及60万元存款,并由某甲的叔叔某乙作为某甲的监护人予以管理。某乙下列行为中侵犯某甲合法权益的是( )。
A.用某甲的存款为某甲购买人身保险
B.用某甲的存款为某甲的父母修建坟墓
C.将某甲的其中一套房屋出租,租金由某乙独享
D.用某甲的财产为某甲的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正确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C项,乙独享甲的其中一套房屋的租金,侵犯了被监护人甲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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