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之民事诉讼法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之民事诉讼法中的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了解了更多的知识点,全面备考才能获得更高的分数!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也称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对什么人,对什么事,在什么空间 范围和时间范围内有效。
1.对人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对哪些人适用,也即哪些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遵守我国的 民事诉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四条关于“凡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适用于下列人员和组织:中国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在我国登记的外国企业和组织;申请在 我国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的企业和组织。
2.空间效力
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也叫对地的效力),是指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地域范围。凡是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均适用本法。
3、时间效力
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的有效期间,也即民事诉讼法发生效力和终止效力的时 间。现行《民事诉讼法》生效的时间是199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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