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8-1-2 19:19:23

2018黑龙江公务员面试热点:交通违法“减分券”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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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交警部门推出举报违章奖励“减分券”,市民举报交通违法不仅能获得奖金,还能为自己的轻微交通违法“豁免”。“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实时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查实后除获得微信红包奖励外,视违法情形差异还能获得交通违章‘减分券’,在举报人交通违法时可以抵扣。”不过,此举一出,争议四起。
命题预测:
为缓解交通违章现象,浙江省台州市交警部门近日推出一系列政策。市民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实时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不仅能获得微信红包奖励,还能获得“减分券”,在自己交通违法时可以抵扣。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台州市交警部门推出交通违法“减分券”虽初衷美好,但是在法理上却瑕疵昭然,其在落实过程中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不容小视,我们应理性看待。
推出“减分券”,初衷是为了缓解目前交通违章的乱象。交通违章的问题在各地可谓非常普遍,若不加以管控,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道路交通的运行,也给交管部门增添了很多管理成本,后果颇为严重。而产生此乱象的关键正是在于市民自身缺乏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不遵守交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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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台州市交警部门推出“减分券”,让全民参与到监督中来,给广大车主鸣起了警钟,这无疑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约束行为的作用。但是,该政策推出后产生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减分券”很可能会沦为部分市民为自己逃避交通违法惩罚的防护牌。再者,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下,全民利用“减分券”举报他人违法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对法律的冲击,是否合法还有待商榷。依法执法,这是底线。“减分券”虽初衷美好,法理上却瑕疵昭然。一则,谁有权对交通违法取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对交通违法取证应“着装公开拍摄,杜绝隐蔽或跟踪拍摄”。二则,市民取证如何不侵犯隐私权?须知在举报的照片类线索中,并非每一条都是笃实的违法行为。那么,随意散布被拍摄公民的车牌、面貌等个人私隐,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需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此外,偷拍举报因有物质鼓励的怂恿,既悖逆了行政执法“依法公开”原则,更容易陷入“钓鱼”的境地。至于“减分券”,虽指向柔性执法,却也涉嫌越界了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更值得关注的是,既然现实中的驾照分值可以黑市买卖,那么,有“减分券”兜底的违法线索,也有了进入灰黑市场自由勾兑的嫌疑。
基于此,“减分券”确实应该进行修改,交管部门在创新的同时,也应理性思考,防止拍脑袋决策。更多地,仍应是联系各方媒体进行宣传教育,让遵纪守法的规则意识深入人心。
中公教育辅导专家相信通过以上讲解会对大家有所帮助,衷心祝愿广大考生直挂云帆济沧海,早日成功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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