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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12-29 18:20:05
中外合作办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何提供学历学位材料?
中外合作办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资格复审和考察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任资格。
备注:本文报考条件源自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深圳市201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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