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12-11 18:52:56

2018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本周开考(江苏)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7年12月10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
二、江苏考区扬州分考区考点分布(江苏)
三、考场 规 则
1.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考生须按要求将试卷上的条形码贴到答题卡相应位置,否则,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严禁抄袭。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四、《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人社部令第30号)(节选)
第六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五)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抄袭的;
(二)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四)其他应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中央一级招录机关作出处理。报考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处理。
第八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gwythree 发表于 2017-12-11 19:04:08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十四、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六、几个问题
1.考试丢了准考证和身份证怎么办?
根据《考场规则》第一条,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没有双证,考生禁止入场。但参加国考的考生不要着急,考点一般会提供电脑和打印机供考生打印准考证。身份证丢失或不在有效期,可以到考务办拍照并留取指纹信息,签署《未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承诺书》,考后5个工作日内到考试机构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复核即可。
2.医保卡、驾驶证、暂住证、户口簿可以代替身份证吗?
答案是不可以。“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另外,派出所出具的带有考生照片信息并加盖派出所相关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也被认可。除此以外的证件一律不作为参加人事考试的有效证件。
3.试卷可以撕下来进行图形比对吗?
答案是不可以。《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六条列出违纪违规行为之(四):“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往年在《行测》中撕下试卷进行图形比对的考生均已作违纪违规处理。另外还有考生自认为在《申论》考试时撕下题目以便于阅读,这类行为决不被允许,若发生,必处理。
4.考生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备用,必要时作草稿纸使用吗?
答案是多打印几份准考证备用可以,但不可以作草稿纸使用。准考证仅用作证明考生报名参加了给科目的考试。参加国考的考生所用草稿纸一律随试卷统一发放,考后统一回收。
七、特别提醒
1.提前熟悉考点考场,了解交通状况,选择合适交通工具,
做到绿色出行。
2.考试当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避免迟到。
3.天气寒冷,考场均无暖气提供,考生注意保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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