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参公单位考录拟录公示
宁政办函〔2017〕73号、宁公函〔2017〕187号文收悉,根据《公务员法》和福建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闽公局文〔2017〕2号文件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公安干警并经心理测评、体能测评、政审、录警审批,决定择优录用叶伟娜等9人为公务员,凭《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内应进行初任培训。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公务员登记审批手续。点击下载>>>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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