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行测备考:公务员的录用与考核
1、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2、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等次是公务员定期考核结果的一种概括性反映,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