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8-28 16:33:45

公考行测常识:法理学专题练习(2)

6.某地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省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与国家某部委制定的规章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在此情形下,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下列哪种处理办法是正确的?
    A.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
    B.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该地方是适用地方性法规还是适用部门规章
    C.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加以决定
    D.由国务院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
    7.地方性法规是指( )。
    A.全国人大为地方所制定的法规
    B.各级地方人大和政府所制定的法规
    C.省级人大和较大的市的人大所制定的法规
    D.省级人大和政府所制定的法规
    8.在我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所作的解释,其效力( )。
    A.与法律相同
    B.小于法律
    C.多数情况与法律相同
    D.多数情况小于法律
    9.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
    A.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设定
    B.可以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设定
    C.只能由法律设定
    D.只能由行政法规设定
    10.法律中蕴含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指 ( )。
    A.统治阶级中掌握领导权的集团的意志
    B.统治阶级的整体的意志
    C.统治阶级中主要领导人的意志
    D.统治阶级中每个成员意志的相加
    解析:
    6.【答案】D。解析:《立法法》第86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为D。
    7.【答案】C。解析: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立法法》第6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8.【答案】A。解析:《立法法》第4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9.【答案】C。解析:《立法法》第8条规定了10个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其中第(五)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10.【答案】B。解析: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法的本质可以归结为两方面:(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整体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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