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8-28 16:33:42

公考行测常识:法律常识之立法

立法是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制定法,通常指有权的国家机关所进行的直接立法活动,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认可法,指有权的国家机关所进行的旨在赋予某些习惯、判例、法理、国际条约或其他规范以法的效力的活动。修改、补充和废止法,则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变更现行的国内法、国际法、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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