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备考之模拟试题(20)
一、给定材料在被关押了7个半月之后,身陷一宗扒手死亡案的反扒队员“罐子”开始犹豫,将来遇到扒窃等社会丑恶现象时,自己是否还义无反顾地挺身而出?
11月22日,武汉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反扒风暴”再动员大会,警方除公布今年以来在反扒行动中取得的成绩,还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反扒斗争。并称:“对举报扒窃线索经查实破案的、或抓获扒窃嫌疑犯的市民,将给予100—1000元奖励。”
对这一悬赏反扒的举措,“罐子”(网名)的父亲报以苦笑。不久以前,他的儿子“罐子”就是因为反扒身陷一宗扒手死亡案,被关押了7个半月。11月9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对“罐子”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罐子”的父亲说,如果这能说明“罐子”无罪,那么那名扒手的死,真凶究竟是谁?“罐子”今年27岁,是民间自发反扒组织——武汉反扒联盟的一名队员。
2006年10月22日下午4点,扒手杨蛮死了。杨蛮是一个经常出没在武汉街头的职业扒窃团伙中的一员。死前一天,他在外面活动时突然感到头部剧痛,随后出现抽搐、意识模糊症状。约半小时后,杨蛮被家属送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下称同济医院)抢救,医生查出他颅内出血。杨蛮的父亲后来告诉媒体记者,他当天曾在医院听到儿媳说,杨蛮在外开车时与另一辆车发生剐蹭,双方打了起来,事后杨蛮就被送到了医院。
杨蛮死后,有人向武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下称公交分局)报了案,称杨蛮之死与早前遭到武汉市反扒联盟队员殴打有关。警方的调查视线,于是从杨蛮的死亡转向了28天前的一次冲突。
据该分局刑侦大队长胥劲在杨蛮死亡半个月后向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一份证明材料,当年9月24日上午12点左右,杨蛮与一名同伙在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行窃时,被一群反扒联盟队员抓获,并被捆绑双手拖至一路口殴打。
胥劲在证明材料中说,一名身材高大的男青年用铁棍将杨蛮的头部打伤,此后杨蛮一直头痛不断。材料中说的那名男青年,指的就是“罐子”。
受武汉市公交分局委托,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于杨蛮死后的第三天对其尸体进行了解剖,并进行法医病理学鉴定。11月29日,该中心作出鉴定结论指出,杨蛮死于严重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及硬膜下出血导致的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24日的头部外伤是导致这一后果的诱发因素。
“罐子”对这一切毫不知情,直到10天后被警方传唤,他才知道24日当天被他们抓获的杨蛮死了。2006年12月10日,“罐子”及24日当天一同行动的另外4名反扒队员被传唤到了武汉市公交分局,警方对他们单独进行了审问。
“罐子”被带进了刑侦大队长胥劲的办公室。随后不久,胥带来的两名男子对“罐子”进行了指认。“罐子”记得,这两名男子中的其中一人,是他们曾经抓获过的扒手。留置48小时后,武汉市公交分局于12日以涉嫌故意伤害为由将“罐子”刑拘。
“罐子”被刑拘一周后,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再次接受了武汉市公交分局的委托,对杨蛮之死与其24日头部外伤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补充说明。这份补充说明在原鉴定结论的基础上建议认为,杨蛮头部外伤在其死亡过程中的参与度为30%。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数据,它的威力很快显现了出来。15天后,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了公交分局逮捕“罐子”的请求。2006年12月27日,“罐子”被逮捕。
“罐子”的“命案”于是形成了。警方认定“罐子”在2006年9月24日用甩棍击打杨蛮头部的情节,为“罐子”带来了7个半月的牢狱之灾。
11月28日下午,《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三次致电武汉市公交分局分管刑侦副局长及刑侦大队长胥劲,试图了解警方在杨蛮死亡案侦查过程中的取证范围及认定依据,副局长未接电话,胥劲则拒绝了采访。
“罐子”事件发生后,曾一度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记者在武汉的调查表明,警方在认定“罐子”殴打了杨蛮头部这一关键情节上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不全面。9月24日的事发现场,是一条小巷的入口,距离此地不远,是一家网吧。这家网吧的一名职员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说,她看到了反扒队员抓获杨蛮两人后的整个过程,但她并没有看到有人击打过杨蛮的头部。
2011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真题(三) 这名目击者还说,从来没有警察去调查取证过。她在说这番话时,“罐子”已经被逮捕。
作为案件的当事人,“罐子”向《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讲述的经过,与警方认定的情节也有很大出入。“罐子”坚称24日当天没有打过杨蛮的头部,而且抓获杨蛮等人的时间不是中午12点,而是下午3点多。“我打过杨蛮,但打的地方是腿和屁股。”“罐子”说。那天,“罐子”和几名反扒队员分成两拨,沿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两边的人行道同向巡查。在走到一座高架桥时,与“罐子”同组的一名反扒队员发现在对面巡查的女队友“狼妹妹”(网名)跟两名男子抓扯了起来,他们横穿公路跑了过去,得知两男子在扒窃行人的手机时被“狼妹妹”逮到了。“罐子”说,其中一名男子(杨蛮)很嚣张,他一边对“狼妹妹”撕打,一边威胁辱骂“狼妹妹”。“罐子”看不过,于是拿过“狼妹妹”手中的甩棍,在该男子的腿上和臀部打了几下。
杨蛮在警察赶到后伺机逃跑,摔倒在了路边的护栏上。被带到公交分局反扒一大队后,杨蛮称头疼,随后到同济医院拍摄X光片,发现头上有一肿块,但颅内并未出现任何损伤痕迹。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表明,杨蛮的颅内血管本身存在严重的病变。
杨蛮死前至少做过三次X光检查,但都没有发现其颅内有出血痕迹。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结论——“杨蛮24日的头部外伤是导致其颅内出血的诱发因素”,事实上依据的仅仅只是杨蛮头部的那个肿块。
在接受武汉市公交分局第二次委托所作的补充说明上,该中心认为不能排除杨蛮2006年9月24日头部受伤当时或伤后短时间内,发生程度较轻的、CT不能识别的颅内出血情况。
司法鉴定中心所说的那种情况,根据病理学和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将会出现两种可能:一是杨蛮颅内的这种轻度出血将在几天之内被自然吸收和清除,而不可能与28天后的致命性出血存在因果关系;二是继续出血。但如果是这种情况,杨蛮早就会因为颅内高压导致中枢性呼吸循环系统衰竭而死亡,他等不到28天后。
另一方面,从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分析,张益鹄教授还认为,没有确实的事实确定杨蛮头上的那个肿块就是“罐子”所为。张益鹄教授今年3月30日针对该案所作的咨询报告,被“罐子”的律师提交给了有关机关。目前尚无法确定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是否采信了其中的观点。今年4月18日和7月3日,硚口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两次将案卷退回武汉市公交分局补充侦查。7月24日,“罐子”获取保候审。
武汉市公交分局此后又于今年8月3日第三次将案件移送到硚口区检察院,期望检察院能够通过审查提起公诉,但最后等来的是一份不予起诉决定书。在11月9日作出的该决定书上,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经过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但证据仍然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这个结果让“罐子”和他的父母终于可以喘一口气,但他们无法释怀。“既然公安部门已经将杨蛮的死定为一起命案,那么凶手是谁?”11月24日下午,“罐子”的父亲对记者说。“罐子”被取保候审后一直待在家里,既没有去上班,也没有再去参加联盟的反扒活动。
武汉反扒联盟成立于2006年3月初,发起人“手术刀”(网名)当时的考虑,主要是反扒。从当年8月开始,他们的志愿服务范围开始拓宽,除了义务反扒,还包括进社区帮老扶困、献血、捐献骨髓等内容。这个民间团体的成员,主要由20-30岁之间的青年构成,有警察、有政府部门公务员,也有在校大学生,但更多的是来自各种企业的中层管理者。他们曾先后在武汉街头开展过大大小小的反扒行动100余次,抓获扒手400多人次。但这样的行动已经停止了将近1年。
“罐子”事件不仅给“罐子”本人造成了直接的影响,也给整个武汉反扒联盟带来了压力。有人说,反扒联盟未经注册,是一个非法社团;有人说,反扒队员涉嫌滥用执法权;有人说,反扒队员以暴制暴,侵犯扒手****……
各种非议纷至沓来,武汉反扒联盟从未有过地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在此期间,发生了让联盟的铁杆成员们心寒的一件事。一些成员在“罐子”事件发生后,多次到事发地寻找与事件本身无关的第三方目击证人,但他们发现,当天在现场围观的一大群人,没有一个愿意出来为“罐子”作证。
各种风险在“罐子”事件上集中表现了出来,民间反扒走到了一个是否继续、如何继续的十字路口。在对过去的行动展开反思的同时,武汉反扒联盟的成员们也深刻地体会到了保护自己的重要性。 “罐子”说他还会坚持反扒。但他犹豫了一下,接着说:“但是我会三思而后行。”
武汉反扒联盟发起人“手术刀”(下文中不再用引号),一名退伍军人,30岁。
记者:成立反扒联盟的初衷是什么?
手术刀:我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有个人制止人家偷东西,被扒手打了,很多人来来往往却没有一个人帮他。我很生气,你小偷偷东西,偷不着怎么还打人?这种事在我看来心理上受的伤比身体上受的伤要重。
我后来分析了一下这种现象,其实小偷之所以敢这么做,就是因为人心的冷漠;而人心的冷漠是因为小偷是团伙作案,我们是个体,社会无法迅速形成一种正气,不能很快地凝结起与之对抗的力量。
于是我就想,我来试试,通过我们来做,营造一种街头力量,不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群众能很快地凝聚起来,去制止和打击这样的行为。
记者:“‘罐子’事件”对反扒联盟的影响有多大?
手术刀:当时很让人头疼,反扒停了近一年了。因为你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坚持,也不知道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记者:你们面临着很多指责,比如执法权的问题,你怎么看?
手术刀:有很多非议、指责,也有很多误会,最初是执法权的问题。我觉得很荒唐,我们就是个扭送,没有拘留、审讯等措施,越什么权、执什么法了?如果说扭送是执法了,那我确实是在执法。
还有一个就是****。我们尊重****,但小偷把手伸进人家口袋时,你还强调这是你的权利?你有什么权利把手伸到人家口袋?你没有尊重别人的权利,你已经侵权了,还谈****!
记者:从“‘罐子’事件”可以看出,你们的生存状态很尴尬。
手术刀:是啊,夹缝中求生存。按我们的观点,这个社会是人人都应该参与的社会,每个人都应该抱着一颗回报社会的心,尽管这很远。但是,只要有人愿意这样做,对社会来说就是个福音,只要还有人在做,就会慢慢影响更多的人。
记者:反扒联盟内部会不会存在问题?
手术刀:别的公益活动问题都不大,但反扒我一刻也不敢大意,因为这很容易产生利益,扒手团伙会收买。我们得时刻注意那些带着目的(加入联盟)的人,拿到证据以后大批地清除。
记者:有人收买过你们?
手术刀:曾经有扒手团伙就拉拢过我,请我吃饭什么的,我没去。你要吃了他的饭,这事可说不清楚了。
坚持自己的立场和原则,不被任何不良势力利用,我们对一切这类行为说不。我们做的不是坏事,我相信社会还有正气。
2011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真题(三)
二、申论要求
1、以当地党报记者的身份,写一篇报道,800字,30分。
2、以公安局见义勇为领导小组的名义,就问题的解决向市政府精神文明办公室提出建议。800字,30分。
3、就材料反映的问题,自拟题目,展开论述,写一篇1000字的议论文。40分。
三、作答提示
1、①符合报道的体裁要求。就是事件、地点、事件、起因、经过、影响等要素要全。②跳出事情本身,切忌就事论事。因为就事论事,大家看到的都是同样事实,写出的报道就像一个模子制出来的,大同小异,很难有新意。要在当今道德建设、法制建设等背景下去思考事件。这是本题的高分得分点。
2、要注意模拟身份,提出的建议要有导向性,有规范性。“罐子事件”是一个拐点,全国各地的反扒联盟几乎都已停止行动,人们在观望“罐子事件”的进展,它将直接决定民间反扒的未来走向。所以,问题的处理影响很大。
其导向性有三个:肯定见义勇为;建议农民间组织、志愿者依法见义勇为,不以暴反偷;要求公安部门加大社会治安的管理,也要求公安部门主动与这些组织联合,给以指导。
要指导其举办培训班,一方面加强自我保护,一方面要学习法律知识。
收编武汉志愿者联盟,并妥善解决好他们的固定任务与生活、工作的冲突。
3、社会道德建设离开法律法规的健全,寸步难行。
由于没有这样的法律法规,近年来,民间反扒联盟不断遭受危险,譬如“郑州民间反扒志愿者被打”、“桂林民间反扒联盟遭行窃者追杀”,也发生过“南京反扒志愿者违法铐人”、“佛山反扒高手涉嫌故意伤害”这样的信任危机。就在“罐子事件”期间,“手术刀”还注意到宁波最大的网络反扒组织“打哈欠”已经正式宣布解散。
另外也导致了见义勇为者两种尴尬的局面:自我约束;被起诉。
靠法规建设保障弘扬正气,保障社会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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