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7-31 09:16:54

省考名师指导:常见政策问题(3)

体检政策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答: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提出参加体检人选建议名单,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体检人选名单。招录机关根据体检结果,提出考察人选建议名单,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确定考察人选名单。
    2、报考公务员对身体条件有哪些具体要求?考生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公务员招考相关法规明确规定,报考者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也就是要求报考者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3、如果体检结果不合格,能否申请复检?
    答: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其他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实或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正式身份证原件吗?
    答:是。参加笔试、面试时,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正式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如果身份证丢失来不及补办的,可以持本人驾驶证、学历证书等贴有照片并加盖钢印的有效证件代替。凡持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3、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答:考生应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请携带派出所开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所填一致。
    4、报名序号忘了怎么办?
    答: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服务器,选择“查询修改”,点击登录框最下方的红字“找回报名序号”,接着输入你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可找回你的报名序号。
    5、为什么头一天已缴费成功,第二天仍显示尚未缴费?
    答:可能是网络信息反馈滞后,银行对账单未能及时显示到报名系统,可致电市人事考试中心查询。如确认银行卡扣款成功,请勿重复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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