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虚权力”也会让国土官员顶风腐败
国土系统的高官最近再度出事。据报道,就在10月底,国土资源部原正局级巡视员刘允洲被送上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他因涉嫌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面临刑事审判。而在此前,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该部地籍管理司原副司长温明炬、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原处长沙志刚等,也都因为涉案被开除公职直至判处了重刑。而再早些年,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样震惊了全国,也牵出不少大小官员。而在地方,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四名在职副厅长中,有三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并有十多名领导干部受到检察机关查处。辽宁抚顺国土系统的江润黎、罗亚平以及贵州贵阳的樊中黔、安徽马鞍山的王海风等人也相继“落马”,同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前不久,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的统计显示,仅2009年1月至2010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国土资源领域的官员职务犯罪案件就有1978件,而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立案查处了961件,涉案金额达到3.2亿元。官员职务犯罪的发展势头似乎依然强劲,甚至出现了“前腐后继”、“窝案”、“串案”的态势。
应该看到,在对待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高层官员的犯罪问题上,中央及司法机关一直都采取了“从严惩治”的原则立场,司法机关在实际办案中也确实加大了处罚的力度,对贪污受贿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不惜动用极刑,其目的就是试图通过刑事重罚,起到强有力的威慑作用,也向社会显示了国家坚定不移反腐败的决心。
然而,人们的主观愿望依然与现实状况存在某些反差,“重典治乱”在控制官员职务犯罪上的成效并没有在短时期内呈现。甚至调查显示,在被查处的国家官员腐败案件中,绝大多数还都是发生在国家不断加大反腐败力度的近一个时期,屡打屡犯、顶“风”作案的倾向十分明显,官员腐败甚至呈现类似国土系统那样的“前腐后继”状况,通过司法审判从重判处职务犯罪的正向功能和效应也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在类似中央和地方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中权力过分集中、配置不尽合理和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目前仍然较为突出地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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