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常识判断:行政管理基础知识点(2)
三十一、国家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制度1.工资构成:职务工资+级别+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地区津贴+岗位津贴
注:前四项为工资的基本形式。后二项目为补充形式。
2.保险制度:生育、养老、疾病、伤残、死亡保险
三十二、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退休制度
1.辞职条件:a.本人愿意并提出申请;b.满最低服务年限(三至五年);c.正在接受审查的不得辞职
说明:(1)辞职后,不得重新录用
(2)二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任职,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2.辞退条件:a.连续二年不称职;b.不胜任现职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c.旷工连续超过15年,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年;d.其他
3.退休条件:a.男年满60岁;b.女年满55岁;c.丧失工作能力的
4.提前退休条件:a.男55女50+工作年限满20;b.或工作年限满30
三十三、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
注:申诉、控告只能向国家行政机关提出。因为它们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属于内部行政行为。
三十四、行政领导体制的类型
1.按职权是由首长一人或者由委员数人行使,或者一部分职权由首长,一部分由委员数人行使分:首长制、委员制、混合制
2.按上下级行政组织享有的职权大小分:集权制(权力集中在上级)、分权制、均权制
3.按机关业务性质及其管辖范围不同划分:层级制、职能制、并用制
4.按处于同一层级的各政府行政机关的指挥监控权,集中或分散于上级一个或多个主体的不同而划分:完整制:集中于一人;分离制:分属于多人
三十五、行政首长负责制
1.时间:
(1)1982年以前:我国行政领导体制一直是委员制.
(2)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2."首长"的范围:
a.第一类:法定的首长:包括国务院总理、各委员会主任、部长、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镇长、乡长
b.第二类:推定的首长:包括国务院秘书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审计长、国务院直属机构的正职领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组成部门的正职领导+其他
3.主要内容:
a.向谁负责: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向国务院负责,向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向本级政府负责
b.负什么责:行政责任/政治责任/领导责任
三十六、行政领导职务及其非领导职务序列
1.行政领导职务序列:
(1)中央国家行政机关:8个等级,最低为副处。
(2)地方:8个等级,最低为副科。
(3)对应的级别有13个:
国务院总理:一级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省部级正职:三至四
省部级副职:四至五
厅司级正职:五至七
厅司级副职:六至八
县处级正职:七至十
县处级副职:八至十一
乡科级正职:九至十二
乡科级副职:九至十三
2.非领导职务序列:
共8个:巡视员、助理巡视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三十七、行政领导者的产生方式共有四种:a.选任制;b.委任制;c.考任制;d.聘任制
注:(1)省人大常委会有权任命副省长,无权任命省长。(2)聘任制主要用于专业技术职务和基层行政职务,不适用于高层行政领导者
三十八、行政领导的职务升降
1. 行政领导职务升降的人员范围有两类:
a.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升降由同级人大和常委会决定。(其实是领导组成人员)
b.非政府组成人员,其升降由行政系统自身决定。
2.行政领导职务晋升的资格条件:
a,文化程度:
晋升科级正副职:
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晋升副处-正司:
大专以上学历
晋升副部级:
本科以上学历
b.下一级任职年限:
晋升科、处正职:
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 两年以上
晋升科、处、司、部副职:三年以上
注: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晋升与此相同
三十九、行政领导职务任免
1.任免的主体:
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2.权限:
a.各级人大有权任命或决定各级政府组成人员、除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外的领导职务(如市政府的副局长)
b.政府:任免其他公务员职务(包括非领导职务)
3.行政领导兼职的规定:
原则上实行一人一职。确因需要,只可兼任一职。但也有两个例外:a.常设机关领导职务担任非常设机关领导职务
b.名义上兼职而实际上还是本职范围内的职责
四十、转向现代科学行政决策的标志
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决策主体由个人转向集体
2.决策过程由主观随意转向程序化
3."谋"与"断"相对分离
4."断"与"行"相对分离
5.决策手段的运用日益增强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