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常识判断:刑法全真模拟试题(6)
36.张某(女)为某医学院四年级的学生,在医院实习期间,受朋友之托,为楚某(女)作节育复还手术。因缺少临床经验,对突然发生的大出血束手无策,致使楚某因失血过多死亡。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医疗责任事故罪
B.非法行医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非法施行生育堕胎手术罪
37. 吴某因危害公共安全而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吴某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为多少年?
A.3年 B.8年
C.11年 D.5年
38.
辛某与谢某素有仇怨,一日,谢某拦住辛某,百般辱骂,辛某挥舞拳头作势欲打谢某,谢某逃跑,辛某紧迫不舍,谢某从屠户刘某处抢得一把杀猪刀,辛某不敢再追,谢某用言辞激辛某,辛某又追。待辛某追近时,谢某用杀猪刀捅了辛某一刀,导致辛某心脏破裂而死,谢某的行为属(
)。
A.故意杀人 B.防卫过当
C.正当防卫 D.紧急避险
39. 曹某1989年8月,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1991年8月释放。1996年6月,因酒开车,轧死一路人,对此案应如何认识 ( )。
A.曹某虽构成犯罪,但因为是酒后开车,可以从轻处罚
B.曹某的行为已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
C.曹某未构成累犯
D.曹某构成累犯,因后果在前罪执行完毕五年内所犯
40.
某中学校长吴某,对本校已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危房的校舍进行加固处理,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后校舍在地震中突然倒塌,造成死亡7人,重伤12人的严重后果,吴某的行为已构成(
)。
A.不构成犯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玩忽职守罪
D.教学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36.【答案】D。解析:非法行医罪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客观方面必须造成多人或多次轻伤害,或经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而继续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病情加重或轻伤的,知选项B不正确。选项A的犯罪主体是具有医生执行资格的人,因此不正确。过失犯罪的主观要件是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本题中张某由于缺少经验导致严重后果不同于一般的过失犯罪。选项C不正确。非法施行节育手术罪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情况。选项D正确。
37.【答案】C。解析: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判决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而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题目中吴某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为11年。
38.【答案】A。解析: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损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题目中辛某蓄意激怒谢某,使谢某向自己攻击,再刺伤谢某。辛某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其并非为了保护自身正当利益,因而不属于正当防卫,进而也不属于防卫过当。选项B、C不正确。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的必要条件是必须处于危急条件下不得以而采取行动。而题目中辛某持刀,谢某并不必然对辛某造成危险。且辛某有意激怒谢某,其保护的也不是合法利益。选项D不正确。
39.【答案】C。解析: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特殊累犯适用于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本题中对曹某适用一般累犯的规定,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或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情形。一般累犯的前后两罪都需为故意犯罪。题目中曹某1996年所犯的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因此,不适用累犯规定。选项C正确。
40.【答案】A。解析:《刑法》第138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吴某作为校长已尽了自己的职责,排除了校舍的隐患,校舍在地震中倒塌,造成伤亡,属于自然灾害,不构成犯罪。可知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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