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常识: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效力形态要件或情形法律后果
有效有能力(当事人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①履行——合同消灭;
②不履行——违约责任
意思真(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法(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合同法”第52、58、59条)欺诈胁迫型(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①返还(单方返还和双方返还)
②折价(无法返还时)
③赔偿(有损失应赔偿)
④追缴(恶意串通,追缴财产归国家,或返还第三人)
恶意串通型(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
伪装掩盖型(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公益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强规型(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法”第54条)①欺诈①合同被撤销,合同无效(同无效合同后果)
②合同仅变更或者未撤销,合同有效(同有效合同后果)
②胁迫
③重大误解
④显失公平
⑤乘人之危
效力待定(“合同法”第47、48、51条)①无权处分行为①未被追认的合同无效
②被追认或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
②无权代理行为
③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超越能力行为
例、家具店甲将国内生产的家具谎称意大利进口家具出售,并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 )
A.可撤销合同 B.无效合同 C.无权处分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解析】选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题中,家具店甲的行为属于欺诈,乙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所以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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