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7-29 20:11:18

2016年天津公务员常识判断考试习题及详解(1)

1.下列关于照明灯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
    A.荧光节能灯的节能效果比LED灯效果好
    B.LED灯长时间工作会因光衰而引起老化
    C.荧光节能灯的发光原理是采用高压电子撞击荧光粉而产生
    D.白炽灯直接由钨丝加热产生亮度,用久了会发黑是因为钨丝升华
    2.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区人大常委会接受区长辞职
    B.某县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县教育局的案件
    C.某省人民政府制定《行政程序暂行规定》
    D.某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长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评议
    3.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下列哪一机关或者单位实施行政许可( )
    A.所属事业单位 B.其他行政机关
    C.其他国家机关 D.其他行政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
    4.下列哪项属于21世纪取得的科学成就( )
    A.器官移植成为常规疗法 B.“炎黄一号”项目的成功
    C.克隆羊多莉的诞生 D.试管婴儿路易斯·布朗诞生
    5.下列关于卫星导航系统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GPS的信号强度与准度是可控的
    B.GPS是欧盟建立的卫星导航系统
    C.北斗导航系统是我国自主研发的卫星导航系统
    D.“伽利略”导航系统是第一个基于民用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
    解析
    1.【解析】A。LED灯的节能效果一般要优于荧光节能灯,A项说法不正确,符合题干要求。
    2.【解析】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7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由此可见,A项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的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而B项中被告为县教育局,并非县人民政府,因此B项案件由县法院管辖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立法法》第73条第1款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因此,某省人民政府只能制定《某省行政程序暂行规定》,全国性的有关行政程序的行政法规只能由国务院制定,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5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而无论D项中的“市”属于设区的市还是不设区的市,市长都是政府的组成人员,市长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5条的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作述职报告并接受后者的评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解析】B。《行政许可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4.【解析】B。“炎黄一号”项目完成于2007年,是我国科学家用新一代测序技术独立完成的100%中国人基因组图谱,是全球第一例中国人标准基因组序列图谱,也是全球20亿黄种人的第一个个人基因序列图,因此B项符合题意。
    5.【解析】B。B项不正确,GPS是美国建立的卫星导航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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