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7-29 20:09:13

四川公务员考试行测法律知识点:收养条件

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
    A.按父母遗嘱某女继承全部家产,其兄要求平分家产
    B.某女起诉请求离婚,要求分割其丈夫的工伤补助金
    C.某男擅自按市场价出售双方共有住房,其妻要求追回
    D.某夫妻已育有一个健康男孩,现申请收养一名孤儿
    【答案】D。解析:当继承开始时,有遗嘱先按遗嘱继承;如无遗嘱,再按法定继承。因此,遗嘱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A项错误。
    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工伤补助金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B项错误。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项错误。
    根据《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D项正确。
    【知识点拓展】
    本题D选项是关于《收养法》的相关规定,《收养法》在近年来公务员考试当中出题率虽不高,但2012年山西省考选项中出现,需要引起考生对此方面知识的了解。公务员考试竞争日趋激烈,这就要求考生在备考的过程中更加全面、认真备考,才能在笔试环节脱颖而出,入围面试环节。下面中公教育专家就《收养法》当中收养条件的相关规定做以说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被收养人条件:《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条件:《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收养及华侨收养条件:《收养法》第七条规定:(1)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附: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①孤儿的监护人;②社会福利机构;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2)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4.收养的限制条件:(1)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10.纸币
    纸币是由国家发行的、强制使用的货币符号。
    11.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
    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交换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12.市场经济的含义
    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配置社会资源的一种经济形式。它是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必然产物。商品经济充分发展,取代自然经济成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形式,各种主要经济活动包括生产、分配、流通、消费都通过市场来进行,市场机制的作用就覆盖全社会,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作用。这时,商品经济就发展成为市场经济。
    13.国民收入及其分配
    在社会总产值中,扣除已消耗的生产资料,余下的那部分净产品,用货币表示就是净产值,称作国民收入。国民收入经过复杂的分配过程,按其最终用途,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积累,一部分用于消费。国民收入中用于积累的部分,包括用于扩大再生产、非生产性基本建设和社会物资储备三方面内容。国民收入中用于消费的部分,包括个人消费和公共消费两方面内容,其中,个人消费,就是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的消费;公共消费,包括国家行政管理和国防支出、社会救济和劳动保险方面的支出等。公共消费是实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提高劳动者素质,以及保证社会再生产正常进行所必需的。
    14.财政及其作用
    财政是国家的收入和支出,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而进行的社会产品分配,它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财政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一,国家通过财政可以有效地调节资源配置;第二,国家通过财政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第三,财政可以有力地促进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第四,财政有利于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第五,财政是巩固国家政权的物质保证。
    15.税收的作用及其与公民的关系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国家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新型税收,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税收是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第二,税收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第三,税收是国家实现经济监督的重要手段。纳税人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同税种有不同的纳税人。在我国,主要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关税。
    16.我国的银行体系
    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它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国现阶段的银行分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三类。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它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是我国政府的组成部分。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贷款为主要业务,并以银行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的企业法人。
    政策性银行是为确保国家大型基本建设和大宗进出口贸易的顺利完成而设立,并向这些项目提供国家政策性专项贷款的专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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