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7-29 20:07:47

2015年公务员常识判断:物权法(23)

(二十三)担保物权消灭的前提条件
    (1)主债权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 相应的担保责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5年公务员常识判断:物权法(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