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网 发表于 2017-7-29 19:58:46

2014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刑法常识习题

2014年国考已经结束,目前考生们的关注点需要调整一下方向了,2014年的全国各省考试已经陆续开始了,错过国考的考生们现在可以开始准备了。在复习开始之初专家考生们选用权威出版社出版的省考教材,这不仅是保证了书的质量更保证考生的复习效果。特此推荐考生在正规的公务员考试教材中心选购各省考系列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
    1.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B.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
)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该财物的,以贪污论。
    A.公开财产
    B.公共财物
    C.国有财物
    D.国有财产
    3.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 )。
    A.管制
    B.拘役
    C.刑事拘留
    D.有期徒刑
    4.李某属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私自动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去炒股,一个月后被领导发现,其行为属于( )。
    A.贪污
    B.挪用公款
    C.滥用职权
    D.职务侵占罪
    5.李某因犯杀人(未遂)罪、抢劫罪、盗窃罪而分别被判处10年、8年、5年有期徒刑,对其最后量刑应为( )年。
    A.10年
    B.23年
    C.10-23年
    D.10-20年
   

gwyfive 发表于 2017-7-29 20:17:43

    1.答案: C
    解析: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这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方法,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A说法正确;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B说法正确;
    死刑有两种执行制度,一种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另一种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简称死缓)。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C说法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D说法正确。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382条:“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B
    解析:
    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所以答案应选B。刑事拘留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本题相关知识点: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可以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4.答案: D
    解析: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这两个罪名构成的最主要区别点在于主体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之规定,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根据该条规定,李某(国企财务)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且没有超过三个月就被发现,所以不适用挪用公款罪。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D
    解析:
    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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